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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中药产业发展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606072-9-30/2017-0314012 文  号 商政办函〔2017〕41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3-08 00:00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中药产业发展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进一步加快全市中药产业发展,打造“商药”品牌,现就做好2017年中药产业发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十大商药”(连翘、丹参、桔梗、黄芩、牡丹、山茱萸、金银花、五味子、菌药、黄姜)为重点,以产业提质增效和药农持续增收为目标,抓好示范基地建设,探索林药套种发展模式,推行订单种植,推进中药产业园区建设,完善中药材仓储、物流、交易体系,着力打造“商药”品牌,努力实现药源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和中药产业产值效益新突破。全年新发展中药材30万亩,建设规模化(500亩以上)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8万亩,实施野生木本中药材抚育10万亩,培育千亩以上中药材专业村22个,新发展中药材专业合作组织21个,全市中药材总产量达到50万吨,产值45亿元(具体目标任务见附表)。

二、重点工作

(一)推进药源基地建设。全市新建500亩以上规模化种植示范基地30个,每县区至少抓好3-5处集中连片500亩以上的示范基地。把中药材基地建设与美丽乡村、旅游产业、产业扶贫、中药健康服务等重点工作相结合,扶持企业(大户)通过订单种植、土地托管、流转、合作等模式,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产经营水平。

(二)强化流通体系建设。积极争取中药深加工项目,扩大本地医药企业对原药材的消化能力,延长产业链条,规范发展中药材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发展中药产业园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新建中医药企业,逐步形成中药产业集群。建立中药材信息网络平台,加快完善中药材营销、流通体系。

(三)全力打造“商药”品牌。积极开展丹参、桔梗等道地药材品种提纯复壮及白芨、黄精、重楼等珍稀濒危品种的良种繁育。加快推进商州黄芩、桔梗,洛南连翘,山阳黄姜,丹凤山茱萸,商南牡丹、杜仲,镇安猪苓(天麻),柞水南五味子、红豆杉等品种原产地保护认证注册。加快丹参品种开发,将商洛建成全国规模最大的规范化丹参种植基地、良种选育繁育基地和仓储、集散、交易中心。

(四)积极培育健康服务业。各县区要推动中医医疗、养生保健、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等协调发展。要坚持中药产业与乡村旅游融合,制定中药材主产区种植区域规划,实施贫困地区中药材产业推进行动,引导贫困户以多种方式参与中药材生产,推进精准脱贫。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充分挖掘“商药”文化内涵,提高我市中药产业知名度。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充分发挥中药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理顺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要把中药产业发展作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脱贫攻坚的主要产业,定期召开工作会、观摩会、推进会,及时研究实际问题,推进工作开展。

(二)加大投入。市县区财政列支一定比例的中药产业发展基金,并积极争取中省重大产业项目、资金扶持,整合农、林、水、扶贫、科技等部门项目资金,助推中药产业发展。

(三)强化考核。各县区要尽快将年度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逐级加强考核,每季度要向市中药办上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市上将定期组织开展检查督查和现场观摩,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工作不力的县区将予以公开通报。

附件:商洛市2017年中药产业发展目标任务表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

附件

商洛市2017年中药产业发展目标任务表

项 目

合计

商州

洛南

丹凤

商南

山阳

镇安

柞水

一、新发展中药材面积(万亩)

30

5

6

3.5

4

5

3.5

3

一季度

7.5

1.25

1.5

0.875

1

1.25

0.875

0.75

二季度

10.5

1.75

2.1

1.225

1.4

1.75

1.225

1.05

三季度

4.5

0.75

0.9

0.525

0.6

0.75

0.525

0.45

四季度

7.5

1.25

1.5

0.875

1

1.25

0.875

0.75

二、新建示范基地(500亩以上)

8

1

2

0.5

1

1

2

0.5

一季度

2

0.25

0.5

0.125

0.25

0.25

0.5

0.125

二季度

2.8

0.35

0.7

0.175

0.35

0.35

0.7

0.175

三季度

1.2

0.15

0.3

0.075

0.15

0.15

0.3

0.075

四季度

2

0.25

0.5

0.125

0.25

0.25

0.5

0.125

三、野生中药材基地抚育管护(万亩)

10

0.5

3

1

1

2

1

1.5

一、二季度

2.5

0.125

0.75

0.25

0.25

0.5

0.25

0.357

三、四季度

7.5

0.375

2,25

0.75

0.75

1.5

0.75

1.125

四、培育1000亩以上中药材专业村(个)

22

4

4

2

3

4

3

2

五、新发展专业合作组织(个)

21

3

3

3

3

3

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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