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6072-9-30/2016-1227002 | 文 号 | 商政办函〔2016〕249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12-26 00:00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值守应急和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商政办函〔2016〕249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做好节日期间值守应急和安全稳定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研究和安排“双节”、“两会”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值守工作规范有序、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综合协调迅速高效。要坚决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值班电话畅通;要加强值班力量,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班,安排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情况熟悉的人员值班。市政府将适时检查抽查,对脱岗、漏岗等问题,将予通报。
二、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2小时内报送市政府的规定,敏感事件和重大级别以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对涉及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突发事件信息和负面消息,要及时核实、及时报告。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约谈制度,对迟报、谎报、漏报、瞒报的,市政府将约谈单位负责人,并全市通报批评;对造成重大影响和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针对冬季和节日特点,突出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管道、建设施工、特种设备、消防等重点领域,商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及党政机关、要害部门、关键部位,立即组织力量,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县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带队开展检查。特别要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等重要设施的安全防护,全力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公安部门要全面加强社会面管控,严防各类恶性案件发生。铁路、交通、旅游等部门要及早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春运安全顺畅。
四、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属地为主、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多方联动的应急指挥机制,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要健全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最大限度把事件影响和损害降低到最小程度。各级应急管理机构要拓宽信息渠道,加强信息研判,及时报告各类重大事件及处置情况,提出对策建议,协调调度应急资源,形成应对处置合力,确保事件得以及时有效处置。
五、切实加强信访维稳工作。要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各县区综治、维稳、公安、信访等相关部门要整合力量、完善机制,深入基层,全面开展排查,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疏导、政策解释、矛盾化解、人文关怀等工作,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人员吸附在当地。当前特别要关注拖欠农民工工资、工队工程款等问题,确定专人协调解决。要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充实接访力量,做好来访群众的引导梳理,及时办结群众信访事项。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重点人员和重点群体的稳控,逐人逐案落实稳控责任,确保重点人员、重点群体不失控。要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聚集上访,严防群体性上访演化成群体性事件。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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