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6072-9-30/2016-1121004 | 文 号 | 商政办发〔2016〕100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11-18 00:00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商洛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商政办发〔2016〕100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15〕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体系,在市政府和市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商洛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周秀成 市政府副市长
召 集 人:尹章银 市政府政务公开办主任
洪智民 市工商质监局局长
成 员:王 河 市发改委副主任
白发善 市教育局副局长
周训焱 市科技局副局长
杨春华 市工信局总工程师
赵念强 市公安局副局长
汪礼君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新社 市财政局副局长
邢建利 市人社局副局长
刘龙顺 市国土局副调研员
程合林 市住建局副局长
李建洲 市城管局副局长
姚全瑞 市交通局副调研员
王应武 市农业局副局长
刘栋文 市商务局副局长
闫玉宏 市文广局副局长
郝玉锋 市卫计局副局长
邢光阳 市旅游监察支队队长
杨 明 市安监局副局长
秦天运 市工商质监局副局长
解朗耀 市保险业协会秘书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质监局,市工商质监局副局长秦天运兼任办公室主任。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中、省、市有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决策部署,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二)研究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重大事项和重点问题,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指导协调各县区、 各成员单位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交流工作经验,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状况,提出事故预防对策并组织实施。
(四)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对重大隐患进行综合治理,对重大特种设备违法案件进行督办。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任务。
三、责任分工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本行业、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督促指导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市工商质监局: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联席会议召集工作,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对全市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实施监督管理,部署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特种设备安全意识,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依法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和报告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油气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指导企业开展锅炉等特种设备的节能减排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督促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指导本系统(含民办学校)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市科技局:负责将特种设备科技进步纳入科学技术发展计划,组织实施特种设备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示范应用。
市工信局:督促、指导工业企业、行业做好有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市公安局:参与、配合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行政执法活动;依法对行政机关移交的涉及特种设备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参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现场秩序维护;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市财政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监督检验、培训工作及重大隐患治理工作需要,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必要工作经费保障。
市国土局:负责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市公园和住宅小区等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加强对居民住宅物业管理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所属部门、行业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对电梯相关土建工程质量监督和电梯救援通道设计审查,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设立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电梯大修、改造、更新经费筹措政策,配合做好电梯选型和配置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城市供热、燃气公用管网建设项目,市天然气公司、燃气经营单位、天然气加气站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督促指导本行业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根据职责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城市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物业公司协助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交通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营运、客货运输场(站)和公路建设工程领域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本系统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市水务局:督促、指导水利建设工程和水电站及其域网发配电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农产品生产企业及农业农村建设工程中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批发市场、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仓储、物流配送等商贸流通企业、场所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市文广局:负责公共娱乐场所、网吧、影剧院、文物保护单位等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加强特种设备知识宣传,将特种设备安全宣传纳入政府公益宣传内容。
市卫计局:负责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构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事故医疗救护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旅游景点、乡村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做好游客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有关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研究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二)市工商质监局(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需联席会议研究的议题,由召集人审核后报总召集人审定。议题和文件于会前送达与会人员。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4日
扫描打开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