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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步推进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索 引 号 20211208-064257-484 文  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6-10-10 00:00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步推进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实施意见》以及中省市关于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提高效能等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加快形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便民务实、高效快捷的政务服务体系,根据市政府要求,现就同步推进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

市政务服务中心要按照既定建设方案,加快推进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力争2017年3月底前建成投入运行。各县区和商丹园区要依据国家标准委颁发的《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指南》等相关标准,根据进驻部门、单位和受理事项,合理确定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规模,健全完善服务功能。已建成且面积能够满足服务功能要求的,要搞好标准化、规范化改造;面积不能满足且暂无扩建条件的,要在抓好中心大厅规范建设和运行管理基础上,在未进驻部门设立“受理窗口”,实行“一门受理”,并与中心大厅联网运行;尚未建设的,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规范化的要求,一次规划建设到位。各县区和商丹园区必须在2017年3月底前完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并与市政务服务中心联网运行。同时,要加快推进镇办、村(社区)便民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力争在2017年6月底前建成市、县区、镇办、村(社区)四级互联互通的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网络。市、县区平台名称统一规范为“××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镇办平台名称统一规范“××镇(办)便民服务中心”。

二、规范进驻部门、受理事项和办理流程

根据中、省要求相关要求,原则上凡承担有面向企业和人民群众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职能的部门和单位,均应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开展服务,凡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均应纳入中心统一受理。要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和“应进必进、应办必办”的要求,认真审核确定进驻部门、单位和事项,对暂无条件进驻而设立“受理窗口”的部门、单位和事项,必须实行联网管理,按照“一个窗口受理、全程代办、限时办结”的模式开展服务,杜绝“多头受理”、“体外循环”和“暗箱操作”。要按照“事项法定、程序法定、时限法定”和“简政放权、便捷高效”的原则,简化优化办理流程,落实受理主体责任,公开受理时限承诺。不得将部门和单位内部运转操作程序强加于法定受理程序之上,凡是没有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一律取消,凡是本部门、本单位出具过的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不得要求重新提供,凡是可以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不得要求重复提供。事项受理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法定时限并逐步压缩。要积极探索“容缺受理”制度,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切实提高服务效率。

三、强化中心窗口人员配备和事项授权办理

对进驻中心的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审批服务事项和业务量,选派素质过硬、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担任“首席代表”,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业务骨干,负责事项受理、督办、结果反馈等全程服务工作。窗口“首席代表”和工作人员要实行“AB岗”制度,保障服务“无缝对接”,实现“全天候”、“无空岗”。窗口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其中身份不变、人事和劳资关系不转,不承担原单位其他工作任务,接受所在单位和政务服务中心双重管理,日常管理考核以政务服务中心为主,其选派和调整、选拔和推荐、年度考核定级等,均须征求政务服务中心的意见。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窗口人员和事项受理要充分授权,授权范围包括现场受理、前置审查、协调办理、结果反馈等,对服务事项、便民事项和法规政策明确且无须研究的一般性审批事项,应授权窗口人员直接办结;对需要现场勘察或研究讨论的事项,授权窗口人员在前置审查基础上作出“受理”、“不受理”或“延期受理”的决定;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事项,授权窗口人员及时转交内部相关科室并跟踪督促、按时办结;对研究确定的事项和受理结果,授权窗口人员直接向服务对象反馈并解答质疑。

四、搭建统一规范的审批管理和效能监察平台

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把建立审批服务管理和效能监察信息系统,作为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基本要求和加强管理考核、协调运转、优化服务、提高效能的保障措施,与服务平台建设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使用。要整合运用电子政务平台和网络资源,选用技术成熟、功能齐全、性能稳定、拓展性强、操作简便、经济实用的软硬件设备和系统,搭建标准化、规范化的审批管理、效能监察、数据交换、网上受理平台,实现政务公开、信息服务、咨询监督、前置审查、受理登记、进度查询、投诉举报、效能监察、结果反馈、绩效考评等全程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为了便于上下业务衔接、资源共享,按照统一管理模式、统一数据应用、统一网络传输和分级建设、分级管理、分级维护的方式,利用云平台模式,原则上在全市统一部署软件应用系统软件,借助各级电子政务平台和网络,搭建全市统一的网上审批管理和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市、县区、镇办三级联网联动和数据共享,并逐步向村(社区)延伸。全市行政审批和效能监察系统应用软件由市上统一采购并在全市范围内使用,采购费用由市上承担,县区负责应用支撑平台建设,承担本级应用软件部署和培训费用。

五、积极推进网上受理、网上办理和网上服务

积极适应并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新模式,坚持实体大厅与网上大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推进,结合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建设,搭建网上办事大厅,加快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凡具备网上受理、办理条件的审批服务事项,原则上都要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疑问,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从源头上避免和杜绝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问题,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便捷化、多样化的服务。

六、强化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和服务保障

要理顺体制机制,市、县区机构编制部门要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职能统一调整到县区政府办公室,设立专门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运行的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和日常服务。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办事公开、否定报备、服务承诺、同岗替代、责任追究等审批服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用户咨询查询、受理公开、结果反馈、问题举报、投诉受理等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目标管理、绩效考评、评先评优、问责处理等内部考核管理制度,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强化经费保障,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运行、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要加强各级政府层级间、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搭建上下衔接、左右协调的政务服务运行体系。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各县区和商丹园区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运行管理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保障政务服务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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