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6072-9-30/2016-0823005 | 文 号 | 商政办发〔2016〕72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8-12 00:00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及普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商政办发〔2016〕72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第二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国办函〔2016〕68 号)文件精神,针对我市个别网站存在的空白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内容发布不准确、办事指南要素缺失、互动回应不及时等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和普查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好文件,领会精神
各部门、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及市政府有关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及普查整改一系列决策部署,悉心研读国办发〔2014〕57号、国办发〔2015〕15号、陕政办发〔2015〕13号、商政办函〔2015〕49号、商政办函〔2015〕60号、商政办函〔2015〕76号、商政办发〔2015〕41号、商政办发〔2015〕42号、商政办函〔2015〕192号、商政办函〔2015〕242号、商政办函〔2016〕94号、商政办函〔2016〕135号、商政办函〔2016〕150号文件和市政府政务信息化办有关政府网站普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领会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和普查要求,切实解决当前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和网站普查工作中存在的认识不到位、力量不充足、投入不保障、措施不得力、整改不落实、监管不到位、业务不熟悉等有关问题,把政府网站建设和自查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促进网站建设管理和普查工作上水平。
二、对标自查,逐条整改
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和市政府办下发的《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对各自网站和栏目进行拉网式排查,逐指标、逐栏目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核查“有栏目无内容、信息更新不及时、功能链接不可用、互动回应不及时、服务信息不实用”等问题。特别是政府网站中的办事指南事项,要做到事项设定依据、受理单位、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十齐全”,表格附件能下载。市政府各工作部门除做好本部门网站建设管理外,还必须对照《关于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及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商政办发〔2015〕42号)文件要求,及时向市政府政务信息化办报送相关信息。要建立网站管理长效机制,把网站内容更新、建设管理、普查整改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24×365全天候不间断运行,持之以恒,常抓不懈。8月17日前各县区各部门必须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三、夯实责任,规范程序
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本县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各县区政府负责本县区区域内政府网站的监管,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内设机构政府网站的监管。县区政府分管网站工作的负责同志、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级政府、部门网站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县区政府办公室、市直部门办公室主任是网站建设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电子政务中心和网站运维人员具体负责日常运行维护。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主管主办职能及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建设管理、普查整改等责任,有效解决网站建设及普查整改工作的具体问题。县(区)政府网站中,原则只保留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县级政府各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再单独建设运营网站,要将其内容整合到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后,按程序彻底关停;市级部门政府网站中,原则只保留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网站,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下属单位、内设机构不再单独运营网站,原有网站将内容整合至各工作部门网站后进行关停。拟永久关停的网站要在全国政府网站普查信息报送系统中逐级履行关停程序,及时更新相关数据,避免错报漏报。
四、强化保障,建好队伍
各县区、各部门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系统安全防护保障,建立健全以网页防篡改、域名防劫持、网站防攻击以及密码技术、身份认证、访问控制、安全审计为主要措施的网站安全防护体系。加强安全制度建设,建立网站安全责任制,落实网站层级负责制。严格网站安全值班制度和日常巡检制度,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强化网站运维经费保障,安排专门运行维护经费和信息内容保障经费,保障网站正常运行。强化人员队伍保障,优化完善机构设置,配齐配强政府网站管理人员,选配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强,知网、懂网、用网,有事业心、责任感的人员建网管网,确保工作全程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
五、强化督查,严格问责
各级各部门要把政府网站建管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要加强督查落实,严格时间节点,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推进举措,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和内容保障工作达到普查要求。对因工作不力,本辖区、本单位政府网站存在的问题被中、省、市通报的,要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各级各部门须认真填写《网站建设管理责任表》,并于2016年8月17日前报送至市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
联系人:尹 明 电 话(传真):0914-2317476
地 址:市行政中心8楼22号
附件:网站建设管理责任表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2日
附件:
网站建设管理责任表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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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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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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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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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主任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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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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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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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维人员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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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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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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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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