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6072-9-30/2016-0607005 | 文 号 | 商政办发〔2016〕50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5-30 00:00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商政办发〔2016〕50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7日
商洛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中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细化政务公开任务,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面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一、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一)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为部署全面推进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各部门要通过集体学习、集中培训、专家辅导等方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意见》原文,深刻领会《意见》精神实质,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具体目标任务(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区、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广泛宣传。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汇编文件资料、印发宣传册等方式,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媒体开辟宣传专栏、组织开展专访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意见》以及近年来中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要求,切实提高法规政策的透明度和知晓率(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区、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办、国办《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并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切实把中省各项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区、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全面实施政务公开,推进政务阳光透明
(四)依法推进决策公开。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探索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决策作出后,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市政府法制办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抓好落实)。
(五)扎实推进执行公开。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各部门负责落实)。做好政府督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也要向社会公开,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市政府督查室牵头,财政、审计、监察、人社等部门联合督查落实)。
(六)全面推进管理公开。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市审改办牵头,市政府法制办配合,各县区、各部门负责落实)。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部门根据各自事权和职能,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的原则,依法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各县区、各部门负责落实)。推进监管情况公开,重点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质量价格、国土资源、社会信用、交通运输、旅游市场、国有企业运营、公共资源交易等监管信息(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对象确定、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等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市扶贫局牵头,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七)有效推进服务公开。推进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公开,公开审批依据、前置条件、办事流程、责任主体和办理时限,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开,大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通过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各县区、各部门负责落实)。
(八)积极推进结果公开。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推进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开,重点公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方面事项。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注重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区、各部门负责落实)。
(九)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三、健全政务服务体系,着力优化政府服务
(十)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围绕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深入贯彻“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部署要求,进一步抓好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镇办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打造“集中统一、规范有序、公开公正、便捷高效、上下衔接、左右协调”的政务服务体系,力争年底前市级政务服务中心建成运行,并实现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联网(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各县区、各部门抓好落实)。
(十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标准委颁布的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等国家标准,按照“体系健全、功能完善、管理科学、服务规范、高效便捷、群众满意”的原则,制定全市政务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并抓好实施,规范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服务平台和应用系统、受理事项和服务流程、部门受权和窗口受理、审批管理和效能监察、服务评价和绩效考评、制度建设和协调管理等,提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运行、管理和服务水平(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区和相关部门配合,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十二)推进政务服务网络建设。深入贯彻“互联网+政务服务”理念,以实施云计算及基础数据库共享工程为支撑,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和电子政务系统,加快建设集政务公开、信息咨询、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效能监察、监督投诉等功能于一体,统一架构、多级联动、覆盖全市的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在完成市级政务服务实体中心建设和市级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建设基础上,推进市、县区、镇办三级联网运行,逐步提高政务服务网上办理,推进形成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有机结合、实体大厅与网上平台融合联动、功能互补的综合性服务格局(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区和相关部门配合,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抓好实施)。
(十三)优化政务服务运行。把优化服务、提升效能作为政务服务的生命线,着力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集约化、高效化,全面落实“一个窗口受理、全程代办,一条龙审批、限时办结,一个窗口收费、依据公开”等要求,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容缺预审、联合审批、多证联办、超时默认、缺席默认等机制,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升行政运行效能(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区和相关部门配合,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抓好实施)。
(十四)加强审批管理和效能监察。要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和“应进必进、应办必办”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杜绝“暗箱操作”和“体外循环”;依法规范办事流程,承诺办理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法定时限),公开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收费标准、责任主体、联系方式、办理流程、办理结果、咨询投诉等信息;建立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效能监察、廉政风险防控、群众监督和满意度评价制度,加大绩效考评和问责力度,确保服务规范、运行高效、群众满意(市审改办牵头,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各县区和相关部门抓好落实)。
四、扩大政务开放参与,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十五)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应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增进社会认同(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法制办配合,各县区、各部门抓好实施)。
(十六)积极扩大公众参与。继续搞好人民网、新华网等重点媒体网民留言收集、办理,及时向网民反馈办理结果。继续组织好邀请公民代表走进政府活动,市县区政府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活动,广泛听取公民代表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继续组织开展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活动。巩固广场问政活动成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公民代表及网民听证、问政活动(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区、各部门负责抓好实施)。
(十七)建立常态化信息发布制度。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市、县区政府在年初、半年、年末分别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等,重点公布年度主要任务指标、进展情况及存在的主要特点和问题、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年度目标考评情况等重大信息。涉及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情况,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负责抓好实施)。
(十八)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对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市委网信办、市政府应急办配合,各县区、各部门负责抓好实施)。
五、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强化政务公开保障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实加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职能,统一研究部署协调推进工作。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牵头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市县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确定一名领导分管,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区、各部门负责抓好实施)。
(二十)理顺工作机制。市、县区政府办公室是本级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要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抓好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办公室承担本部门、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业务。要整合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和资源,加强与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等的沟通协调,做好统筹指导。积极探索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府数据开放、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机构、职能和工作统筹考虑、协调推进(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编办配合,各县区、各部门抓好落实)。
(二十一)健全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把政务公开工作正常经费予以保障,并统筹做好工作人员、经费、场地设施、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保障,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开展创造条件(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区、各部门抓好落实)。要围绕3年内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区、各部门负责抓好实施)。
(二十二)强化监督考核。各级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应低于4%(市考核办负责抓好落实)。鼓励支持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独立公正的评估。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强化激励和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抓好实施)。
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并在本要点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在本县区、本部门网站公开。有牵头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还要加强协调、指导和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县区、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并公布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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