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6072-9-30/2016-0428001 | 文 号 | 商政办函〔2016〕61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4-18 00:00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商洛市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商政办函〔2016〕61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促进全市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市政府同意建立商洛市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商洛市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商洛市旅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5日
商洛市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促进全市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商洛市旅游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旅游工作。对全市旅游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提出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 协调解决旅游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旅游业改革发展中的其他重要工作,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食药局、市旅游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安监局、市扶贫局、市工商和质监局、市物价局、市外侨办、市气象局、团市委等28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旅游局为牵头单位。
市政府分管旅游工作的副市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协助分管旅游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旅游局主要负责人和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市政府不再发文调整。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旅游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全体会议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市玟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旅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要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商洛市旅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王 勇 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朋双成 市政府副秘书长
傅 强 市旅游局局长
熊德海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河 市发改委副主任
唐高民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肖荣林 市发改委调研员
周春荣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 锋 市公安局副局长
方德军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家良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袁 娜 市环保局调研员
俞远明 市住建局副局长
周 育 市规划局副局长
黄恒林 市交通局副局长
李占齐 市水务局副局长
邵宝成 市农业局副局长
陈 弢 市林业局副局长
刘栋文 市商务局副局长
南书堂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郝玉锋 市卫计局副局长
张小宁 市药监局副局长
全 斐 市体育局副局长
王 峰 市统计局副局长
杨 明 市安监局副局长
李晓慧 市扶贫局副局长
宋少军 市工商和质监局副局长
魏 强 市外侨办主任
瑚 波 市气象局副局长
刘 鹏 团市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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