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11208-064857-496 | 文 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5-12-31 00:00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扶贫开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扶贫开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0日
商洛市扶贫开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商洛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15〕51号),设立市扶贫开发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将负责全市扶贫开发项目的评估论证、申报审批和组织实施职责下放至县区政府扶贫开发部门。
(二)将负责全市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职责下放至县区政府扶贫开发部门。
(三)增加组织识别扶贫对象、对扶贫对象实施动态管理、组织实施精准扶贫职责。
(四)增加协调指导行业扶贫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制定全市配套政策措施和管理细则。负责开展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组织开展贫困影响评估。
(二)组织识别扶贫对象,对扶贫对象实施动态管理。
(三)开展调查研究,编制全市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县区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全市扶贫开发考核工作。
(四)负责全市扶贫开发项目实施的备案、指导和检查工作。
(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协调全市扶贫移民搬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扶贫移民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对扶贫移民搬迁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六)负责全市扶贫开发资金的筹集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七)负责协调、指导行业扶贫工作,督促抓好扶贫攻坚规划的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
(八)负责全市社会扶贫工作,做好国、省在商扶贫的联络、协调、接待等工作,组织协调市级部门(单位)包村、干部包户扶贫工作,组织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工作。
(九)负责全市扶贫开发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外资扶贫项目。
(十)负责全市扶贫开发调查研究、统计监测和信息宣传工作。参与组织全市扶贫开发培训工作。
(十一)承担市扶贫开发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扶贫开发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制定并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各项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领导批示事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的协调督办;负责机关文秘与公文管理、信息宣传、政务公开、来信来访、安全卫生、计划生育、对外联络和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法制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等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资金管理和后勤管理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及奖惩工作。
(二)项目计划与产业扶贫科(扶贫信息管理与统计监测科)
负责扶贫开发有关政策、法规制度及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组织编制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市扶贫开发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办法,负责扶贫开发项目资金计划编制和备案工作;负责全市扶贫开发重大课题的调研工作,组织开展扶贫政策落实和贫困影响评估;负责组织实施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监督检查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县区实施信贷扶贫项目、财政扶贫增收项目;负责编制全市扶贫开发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等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指导县区实施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负责组织识别扶贫对象,对扶贫对象实施动态管理;负责全市扶贫开发的考核工作;负责扶贫开发的统计信息和动态监测,机关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三)基本建设科
指导编制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拟订全市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检查、验收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项目的实施;负责协调督促市级相关部门拟订行业扶贫政策及中长期规划,指导市级相关部门开展行业扶贫工作,推进实施行业扶贫重点项目;负责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实施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行业扶贫的统计监测和考核工作。
(四)移民扶贫科
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协调全市扶贫移民搬迁工作;负责制定扶贫移民有关政策和项目管理办法,编制全市扶贫移民搬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编制扶贫移民搬迁项目计划,指导、监督、检查县区扶贫移民搬迁项目的实施;负责扶贫移民后续扶持和管理工作。
(五)社会扶贫科
负责国家有关部委在商定点扶贫和省上有关单位在商干部驻村联户扶贫的联络、协调、服务等工作;负责省、市、县规模以上企业包村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口扶贫合作联络接待工作;负责市级部门(单位)包村、干部包户扶贫的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组织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指导检查县区社会扶贫工作。
机关党的组织机构按党章规定设置。
纪检组、监察室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扶贫开发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工勤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副县级)。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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