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11208-064917-847 | 文 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5-12-18 00:00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中地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暨《关中-天水城市群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近期,省政府已明确将我市纳入《关中城市群规划》,并将“西商一体化”列入省级战略目标,这一决策部署必将对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强大的推动作用和深远的影响。为配合省级相关部门做好《关中城市群规划》编制工作,市政府已经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市长为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相关县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商洛市关中城市群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衔接和相关资料的审查汇总工作。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有强烈的机遇意识、责任意识,积极谋划、超前规划、跟踪配合、融入发展。要将城市规划编制修编和“十三五”规划编制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西商一体化”的要求,合理确定工作重点,科学策划实施项目,全力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商州、洛南、丹凤、柞水等县区要成立专门机构,确定包抓领导,立足县情区情,深入开展调研,及时提供一手资料,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大停车和人防设施建设力度。随着汽车时代的到来,停车难、交通拥堵问题成为备受关注的现代城市病,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和市民生活质量。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省有关要求,将城市停车设施建设作为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改善城市交通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大力度,加快建设。要按照“以人为本、资源整合、方便出行”的原则,加快编制《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合理确定规模布局,明确建设时序和年度计划,确保有序推进。要将人防设施建设作为城市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和强制性内容,明确地下停车位配建数量、标准等指标要求,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地上停车位配建制度,加大规划的管控、督查力度,确保城市停车位有效增加。今后,城市建设项目原则上必须修建地下人防设施,配建地下停车位。凡按要求配建的标准地下停车位面积,不纳入项目容积率计算范围。要抓紧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各类停车设施,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三、统筹推进保障房建设和移民搬迁。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移民搬迁工作力度,最大程度改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和山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加快全体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步伐。要扎实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和移民搬迁工作“回头望”,严格对照“十二五”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轮候计划”,逐项核查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搬迁入住情况,对标核查,对账销号,确保既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要根据保障对象数量和住房需求情况,科学制定“十三五”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建设规模、项目布局和年度计划,促进住宅产业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要进一步完善移民搬迁规划,提升搬迁安置小区规划设计水平,逐步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要加大配套设施建设力度,逐步完善保障房小区、移民搬迁安置区及周边区域水、电、路、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和商场、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提高小区群众生活质量。要用足、用活中省相关政策,将保障房建设和移民搬迁项目进行捆绑打包,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全力争取资金支持,保障各项建设任务顺利进行。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市政府将适时派出工作组,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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