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6072-9-30/2015-1125005 | 文 号 | 商政办函〔2015〕211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5-11-24 00:00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商政办函〔2015〕211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督查工作的要求和《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商政办发〔2015〕41号,以下简称《分解细化方案》)精神,现就开展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落实《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情况;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二、督查方式
1.自查。各县区、各部门要对照《分解细化方案》,查漏补缺,特别是重点领域各牵头部门要逐项检查落实情况,并在11月27日前将《分解细化方案》中规定的内容(数据、图表)在本单位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将公开的信息的详细内容(包括电子版)报市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市政府信息化办汇总后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各县区要整合信息资源,在政府门户网站制作专题,集中展示本地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成绩单”,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督查。市政府办公室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在11月底对部分县区和部门进行实地督查。
三、工作要求
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加紧做好《分解细化方案》落实工作,总结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做法。各单位要在11月27日前将信息公开任务落实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形成报告,报送市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逾期不报的,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上报内容不实不详,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商政办发〔2015〕41号)电子版网址:http://www.shangluo.gov.cn/info/egovinfo/zwgk/zwgk-nry/01606072-9-30/2015-0811007.htm
联系人:梅鸿之 联系电话(传真):0914-2333616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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