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6072-9-30/2015-1207001 | 文 号 | 商政办函〔2015〕213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5-11-26 00:00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商政办函〔2015〕213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了深入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确保这项公益性惠民保险政策惠及更多农村群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做好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认识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面向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保险产品的总称,是“新农合”政策的延伸和补充。深入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不仅可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村金融体系综合改革;而且还可以提升农民家庭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繁荣发展,对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市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自2009年6月试点以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已覆盖全市7县区、65个镇办,累计投保50万人(次)。但是,目前还存在宣传工作不到位,工作进展不均衡,保险覆盖面低等问题。为此,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创新工作举措,加强协调配合,推进全市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工作原则。各级各部门坚持遵循“政府推动、企业实施、群众受益”的原则,按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实施、务求实效”的要求,确保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目标任务。鼓励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以农村低收入群体为主要目标市场,在产品开发、销售模式、售后服务、风险管控等方面积极创新,逐步扩大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覆盖面。要在巩固原有承保面的基础上,逐年提高农村小额保险覆盖面,力争到2018年适龄人群参保率达到85%以上。
三、实施步骤
2015年—2016年推广工作共分为三个步骤实施:
一是宣传动员阶段(2015年11月-12月)。各县区政府要召开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推进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农村小额保险全面推广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提高农民的参保意识。中国人寿商洛分公司要主动配合做好政策宣传和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为下一步推进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深入推进阶段(2016年1月-4月)。各县区政府要组织专题业务培训,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宣传投保工作,要将工作任务分解到镇办,层层抓好落实;中国人寿商洛分公司要以村(社区)为单位,抓住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有利时机,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并确定专人做好参保服务工作。
三是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5月)。市金融办、中国人寿商洛分公司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县区的参保工作进行考核,对开展农村小额保险成绩突出的县区进行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工作开展不力的县区进行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小额保险工作的领导,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推进实施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落实方案,确定承保机构尽快开展工作。市金融办、中国人寿商洛分公司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指导县区和部门抓好推进落实。
(二)创新参保模式。各级各部门要将“新农合”、“新农保”等惠民政策与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相结合,实现优势互补;要利用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收费资源,鼓励村民个人参保,满足群众差异化的保险需求;简化农村小额人身保险销售、服务、理赔等环节,积极为低保户、低收入人群等困难群众兜底投保农村小额保险。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宣传政策,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平台,解读保险条款、分析典型案例、展示工作成效,进一步提高群众认知度和知晓率;各承保机构要进村、入户做好农村小额保险政策的宣传,真正做到家喻户晓,群众自觉投保。
(四)强化督查考核。市金融办和市保险业协会要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投保和理赔流程,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市金融办、中国人寿商洛分公司要对各县区农村小额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兑现奖惩。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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