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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综合成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606072-9-30/2015-1207002 文  号 商政办函〔2015〕215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5-12-01 00:00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综合成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切实加快全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综合成效评估工作,客观反映项目建设实效,按照中、省相关会议精神及《全市“十二五”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综合成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商政办函〔2015〕206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综合成效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旨在提质增产,对现代农业发展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惠农政策“洼地”效应明显,项目资金聚合程度高。开展高标准农田评估,将单一的项目数据,转化成国家层面上的成效分析,不仅能积极推动项目管理创新,以详实数据向社会展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对经济社会产生的深刻影响,而且通过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的梳理和分析,对今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顶层设计将起到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系统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高标准基本农田综合成效评估的战略性和重要性,结合此项工作综合管理、分头建设、归口统筹的工作特点,统一指标体系,综合研究分析,形成技术材料,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统一标准,精准抓好综合成效评估各项工作落实。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十二五”期间全市纳入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的82个项目为目标,逐项目核准填报技术数据,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一要统一组织方式。要按照“政府主抓、国土牵头、部门配合”的要求,各县区政府分管县区长是第一责任人,国土、财政、农业、水利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具体抓好工作落实。二要统一方法措施。本次评估工作主要任务是问卷调查和数据填报,数据填报由各级国土部门业务人员通过专用系统逐项目填报;问卷调查涉及洛南县、山阳县,要按统一格式入户填表,入户比例为项目区涉及村农户总数的5%-10%,调查表按项目分卷归档。三要统一进度要求。按照中省要求,市级评估结果要在12月25日前上报,各县区评估结果务必于12月20日前报市国土局。四要统一技术标准。综合成效评估项目分属各个部门,技术标准各不相同,各部门间要主动做好数据衔接工作,统一数据标准,统一指标内涵,技术数据统一由国土部门核准后填报。

三、形成合力,确保综合成效评估工作取得实效。

高标准基本农田综合成效评估工作涉及国土、财政、农业、水务等相关部门,工作技术性强,涉及项目多,数据量大,要科学组织,齐头并进,充分发挥项目材料作用,做到短平快与综合分析相结合,批量处理与单独计算相结合,分头落实与集中核查相结合。承担问卷调查的两个县,要充分发挥基层国土部门作用,区分项目片区,同步开展调查,确保外调快速有效。要按照市县统一的组织模式,抽调专人负责,形成人员到位、职责清晰、任务明确、沟通顺畅的运行机制,在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综合成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高标准、优质、高效的做好综合成效评估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12月中旬市政府将组成专门的督查组,赴各县区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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