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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通报
索 引 号 01606072-9-30/2015-1019002 文  号 商政办函〔2015〕186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5-10-13 00:00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商洛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要求,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成立考核组,采取核查县区自查报告、现场检查和技术复核等方式,对各县区政府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综合目标任务、制度建设、措施落实和公众评价等情况,山阳县、洛南县为优秀单位,柞水县、镇安县、丹凤县、商州区、商南县为良好单位。

从考核结果来看,全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2014年全市用水总量为28659万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41.97立方米(按2010年不变价计算),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3,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92.31%,城市地下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Ⅰ类水质标准,全面达标,地下水水位控制目标达标率100%。各县区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体系全面建立,用水总量控制不断深入,用水效率控制继续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进一步推进,考核责任层层夯实,水资源管理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制度落实全面深入推进,社会公众关注度进一步提升。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县区无用水计划、缺少节水规划,未实施超计划用水累计加价制度;二是未建立取水户台账、农业水价补贴机制,未实行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三是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不到位,登记资料不全;四是新建、改扩建项目水资源论证不充分;五是非常规水利用资料不全等。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逐问题、逐县区反馈,跟踪督查整改情况。

各县区要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区域水资源管理实际,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坚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实行区域地下水开采量和地下水水位“双控制”,优化水资源配置,强化取用水全程监管,加强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水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附件:商洛市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等次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12日

附件

商洛市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等次

县区

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得分

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得分

综合得分

考核名次

考核等次

商州区

95.49

74.3

84.9

6

良好

洛南县

94.69

87.14

90.92

2

优秀

丹凤县

94.10

77.75

85.93

5

良好

商南县

76.00

84.90

80.45

7

良好

山阳县

94.13

92.50

93.32

1

优秀

镇安县

96.00

82.48

89.24

4

良好

柞水县

95.01

84.85

89.93

3

良好

注: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两项内容各占综合得分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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