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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20211208-065241-891 文  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5-07-06 00:00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日

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顺利推进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全面掌握城市地下管线现状,加强中心城区地下管线的统一规划、合理建设和科学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建设部《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建城〔2014〕17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采取科学的技术措施和探测方法,全面摸清中心城区地下管线现状,准确掌握管线数据,优化整合现有管线资源,完善动态管理更新机制,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全面建立完善的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专业管线信息系统,满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应急等工作需要,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普查范围及内容

普查范围:中心城市建成区内所有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不限宽窄),以及穿越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厂、学校、住宅小区的主干线。

普查内容:城市供排水、燃气、电力、通讯、交通信号、广播电视、工业(不包括油气管线)、人防以及其他各类建设用地范围内地下管线的平面、高程、埋深、走向(流向)、规格、材质、数量、权属、建设时间以及是否存在隐患等信息。

三、普查原则

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坚持“谁建设、谁普查,谁使用、谁普查,谁管理、谁普查”的原则,严格按照《陕西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指导手册》和《陕西省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技术规范》规定组织实施。

四、阶段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6月25日—7月5日)。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完成普查项目立项,落实普查工作经费。

(二)启动实施阶段(2015年7月6日—9月30日)。完成履行地下管线普查项目招投标程序,对管线探测施工及监理单位进行培训,全面开展地下管线探测。

(三)质量检查阶段(2015年10月1日—10月31日)。 按照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技术规范要求,对管线探测成果进行质量检查,并将质量检查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成果验收阶段(2015年11月1日—11月30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地下管线普查成果进行验收,并将成果移交至市城建档案馆归档、保存。

(五)建立系统阶段(2015年12月1日—12月31日)。建立中心城区地下管线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和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实现地下管线信息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可视化管理。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秘书长任组长,市城管局长、建设局长、规划局长任副组长,商洛军分区、市发改委、公安局、审计局、财政局、国土局、文广局、人防办、城建档案馆、商州区政府以及市供电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杨安民兼任,具体负责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普查的组织、协调和督办等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地下管线权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按照任务分工要求(列表附后),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落实联络人员,专职负责普查期间各项工作的沟通对接,及时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全力做好前期调绘、测绘协助及成果检查与审核工作,并建立完善的专业管线信息系统,满足日常运营维护管理需要。市发改、财政、城管等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补助资金,全力做好资金保障。

(三)强化宣传动员。要充分发挥商洛日报、商洛电视台和商洛新闻网等主流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立体化,广泛深入地宣传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广大市民保护地下管线资源、配合地下管线普查的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普查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下管线建设工程的审批、监管,杜绝违法地下管线建设;各管线建设单位要加大对地下管线工程的管理力度,确保建设质量优良。要加强地下管线的验线、规划核实和竣工验收管理,建立地下管线动态更新制度,及时采集、入库竣工数据,定期开展数据修(补)测绘,及时交换数据,实现中心城区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库的动态更新和长效管理。

附件: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任务分解表

单 位

工作任务

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管局)

制订《商洛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等制度;负责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督办和检查验收;完成政府投资项目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建立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建设地下管线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日常维护和优化升级。

商洛军分区

协调做好部队地下管线普查工作;负责提供中心城区军用光缆、地下管线资料;建立专业管线信息系统。

市发改委

提供政策咨询,做好项目立项,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市公安局

做好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普查过程中的交通组织协调;提供本系统地下交通信号管线现状资料;建立专业管线信息系统。

市审计局

对中心城区政府投资项目地下管线普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市财政局

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地下管线缺口资金的保障工作,确保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市国土局

提供尚未移交的新(在)建道路及地下管线资料。

市建设局

提供尚未移交的新(在)建道路及地下管线资料。

市规划局

提供中心城区最新地形图(1:500)、市区平面及高程控制成果图等相关资料。

市人防办

提供中心城区地下人防工程现状资料;建立专业管线信息系统。

市文广局、市供电局、市自来水公司、市天然气公司,商洛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收集所属地下管线设计图、施工图、竣工图、技术说明及成果表,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地下管线调绘工作,形成管线现况调绘图。根据管线竣工图、竣工测量成果转绘到1:500地形图上,并标明管线详细数据。对有安全隐患的地下管线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建立专业管线信息系统。

商州区政府

配合开展普查工作;做好所属地下管线的普查工作。

建立专业管线信息系统。

市城建档案馆

对地下管线各权属单位提供的通过验收的普查成果资料进行归档、保管。

委托普查单位(通过招投标确定)

负责政府投资建设(城市排水、路灯电缆等)的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拟定《地下管线普查探测技术方案》,报中心城区地下管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实施。做好中心城区地下管线实地普查相关工作,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提供数据、编写报告、交付验收成果(普查原始资料、测绘普查结果、地下管线信息数据系统)。严格实行内部三级质量检查制度,认真编制阶段性质检报告。积极配合普查项目验收工作,待验收合格后,将普查资料整理归档,移交市城建档案馆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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