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11208-065311-219 | 文 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5-07-29 00:00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传染病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法定传染病疫情形势总体平稳,防控工作成效显著,但艾滋病、结核病、手足口病、乙肝等传染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21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全市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2014年全市共报告艾滋病、结核病、乙肝、手足口病、出血热等5种传染病病例4962人、死亡8人,分别占全市法定传染病报告的66.72%和100%。
传染病防治已成为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问题。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清传染病危害的严重性和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针对我市发生重点传染病流行的危险因素,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努力防范重点传染病大规模爆发流行。各县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定期开展疫情会商和风险评估,支持、督促卫生计生及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全面落实重点传染病专病专策精细化防控策略,扎实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
二、实施专病专策,提升防控水平
(一)艾滋病防控。认真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五扩大六加强”等政策,加强宣传教育,健全监测检测体系,落实防治政策,重点推行艾滋病防控“三个全覆盖”,即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覆盖全市大、中学校园,医务人员“一对一”关怀覆盖全体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免费安全套放置覆盖全部宾馆等可留宿场所。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克难攻坚,扎实有效遏制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势头,2015年7月中旬前,市、县区卫生计生部门要分别明确1家综合医院作为辖区内艾滋病定点医院,将艾滋病患者的诊疗工作从疾控机构移交到定点医院。
(二)结核病防控。落实完善国家现行结核病免费诊疗政策,积极构建新型结核病防治管理模式,即定点医院负责病例诊断、住院治疗和门诊患者治疗方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患者服药管理,疾控机构负责信息管理、流行病学调查和防治效果评价等全程监管。市、县区卫生计生部门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实施方案,2015年7月中旬前,分别明确1家医院作为辖区内结核病定点医院,将结核病患者的诊疗工作从疾控机构移交到定点医院。定点医院要设置结核病病区和实验室,建立相关管理制度,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和设备,强化与疾控中心沟通和信息反馈,加强结核病患者主动发现和规范化治疗能力。积极推动耐药、结核病艾滋病双重感染、学生、流动人口等特定人群的结核病防治,将65岁以上老年人肺结核的筛查纳入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体检项目。
(三)狂犬病防控。各县区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犬伤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合理规划布局,在辖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范化犬伤处置门诊,2015年7月中旬前,至少明确1家犬伤处置门诊,并向社会公布,提高犬伤人员72小时内及时处置能力,确保狂犬病暴露人群及时、方便就诊。各县区政府要在2015年内制定出台限制养犬或养犬管理办法,对本辖区内养犬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
(四)乙肝防控。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把重点人群乙肝疫苗免疫接种作为“十三五”规划的重点任务,纳入区域卫生工作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强化乙肝母婴阻断,重点做好新生儿24小时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开展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查漏补种,严格对医院工作人员、美沙酮维持治疗人员、戒毒所羁押人员、男男性接触人群、暗娼、乙肝病毒感染者家庭成员等重点人群进行乙肝疫苗免疫接种。
(五)手足口病防控。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大疫情监测,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托幼机构和小学为重点场所,大力推行“84化”规范消毒流程,暴发疫情发生地,免费为6岁以下儿童家庭发放84消毒液,指定专业人员深入社区、家庭详细讲解防控方法,有效切断手足口病的传播途径。
(六)出血热防控。采取疫苗预防接种和防鼠灭鼠为主的综合防控策略。对商州区、洛南县、镇安县、柞水县重点乡镇16-60岁目标人群进行疫苗接种,接种重点是农民,在疫苗充分保障的情况下,把年满16周岁年龄组纳入常规免疫规划优先接种,疫苗累计接种率达到80%以上。
目前,市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已按照省上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分别针对艾滋病、结核病、狂犬病、乙肝、手足口病、出血热等6种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定下发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及职责,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到各县区专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精心部署,强抓落实,确保传染病防控工作能够顺利有序开展。
三、落实政策规定,确保防控效果
2015年底前,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新农合、公安管理部门将出台有关政策,请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级政策规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参与艾滋病患者“一对一”关爱服务的医务人员在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凡提供3年关爱活动,视同其在职称晋升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1年,可优先晋升职称。
新农合管理部门要及时将犬咬伤患者处置费用及疫苗接种费用纳入新农合门诊报销范围,报销比例不低于70%,并逐步提高结核病报销比例,切实降低群众就医负担。
公安部门要建立艾滋病违法犯罪人员羁押隔离治疗室,坚决惩治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夯实部门责任,加强工作督查
当前,正处盛夏,天气炎热,是各类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为杜绝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沟通,密切协作,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各项综合防控措施,扎实高效推进我市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
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重点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处置和医疗救治。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指导公众做好个人卫生防护,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有效提升全市城乡居民的健康素养和自我防病能力。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要将辖区重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卫生城市、卫生城镇和卫生先进单位的创建内容。
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的意见》(国办发〔2015〕1号)精神,落实从事传染病防治工作人员防护津贴。统筹安排重点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等必须资金,确保传染病防治工作有效开展。
教育部门要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督促学校(托幼机构)根据季节变化,适时启动晨午检制度,落实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医务室(校医院)和配备校医的有关规定,督促学校开展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农业畜牧部门要按照《狂犬病防治技术规范》规定,认真做好畜间狂犬病防治工作,全面加强犬只免疫,重点做好城镇、高发地区犬只免疫工作,对辖区犬只免疫接种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及时查漏补种,力争犬只接种率达到90%以上。规范建立免疫档案,加大监测力度,宣传引导养殖场户科学饲养,做好动物疫病防治和监督执法人员的防护工作。
民政部门要把符合条件的艾滋病、结核病等患者,按照规定纳入相应的社会救助范围,做好困难救助工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规范“养犬登记证”发放工作,依法查处养犬产生的扰民、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组织对狂犬、流浪犬、无主犬的捕捉。
城管部门主要负责查处因养犬影响城市公共场所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各县区政府要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强督促检查,每半年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1次自查,市上每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1次抽查。对工作不力、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不履行职责、隐瞒疫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我市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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