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11208-065543-163 | 文 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5-05-07 00:00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市人民防空建设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中心城市人民防空建设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4日
中心城市人民防空建设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建设秩序,全面整顿查处各类人防违法行为,促进人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市政府决定在中心城市范围内开展人民防空建设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统一部署、市区联动、分级负责、分类处理”的工作要求,坚持“全面整治、重点突出、严肃查处、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力抓好整治活动各项目标任务的推进落实,全面规范中心城市人民防空建设秩序,促进人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2012年以来,中心城市规划区内未依法配建达标防空地下室、未按标准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或未经人防部门审批,擅自建设的民用建筑项目。
(二)整治重点
1、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未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违法行为。
2、未按照国家标准设计、未经人防部门审查、未按批准图纸施工或未经人防部门竣工验收备案的人防工程。
3、经批准应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但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的违法行为。
4、未履行人防审批程序,擅自开工建设,造成无法补建防空地下室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阶段安排
本次集中整治活动从5月10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5月10日至5月20日)。组建人民防空建设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领导机构,印发《关于开展中心城市人民防空建设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通告》,制定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5月21日至6月10日)。对民用建筑人防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存在违法行为的责令停工并提出处理意见,明确整改期限。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6月11日至10月20日)。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违法项目进行集中整治;对违法情节严重或拒不执行整改任务的违法项目,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10月21日至10月31日)。各县区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于10月25日前将自查报告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防办)。10月21日至31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赴各县区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通报验收结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本次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秘书长任组长,市人防办主任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人防办、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人防建设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防办,市人防办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各县区也要参照市上模式,尽快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活动顺利推进。
(二)明确职责任务。各县区人民政府作为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责任主体,要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确定牵头包抓领导,逐级夯实工作责任,落实整治措施,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市县区人防部门作为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主体,要严把整治活动质量关,做到问题排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集中整治依法依规、平茬齐过、不留后患。各级发改、公安、财政、国土、建设、规划、城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相互支持,密切配合,联动联办、重拳出击,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惩处一批违规单位,完善一套规章制度,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人防法律法规和本次整治活动目的意义、方式方法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专项整治活动的知晓率和人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普及率,切实增强广大市民参与整治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力争形成人人了解整治活动,关注整治活动,参与支持整治活动的工作局面,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督查考核。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防办)要建立完善检查通报制度,加大督查力度、提高检查频次,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协调调度和监督检查,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对在整治工作中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甚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严重影响整体工作推进的县区和部门,市政府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全面建章立制。各县区要结合此次人防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完善人防前置审批机制和人防联席会议制度,加大人防工作协调指导力度,严肃人防审批程序,规范人防建设秩序,促进全市人防工作科学有序开展。要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人防建设的各项法规政策,认真履行人防设施建设行政审批、设计审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以及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职责职能,全面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人民防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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