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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合理利用土地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20211208-065630-077 文  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5-03-17 00:00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合理利用土地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商洛市合理利用土地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6日

商洛市合理利用土地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加快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市政府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现就组织开展合理利用土地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强生态保护和土地合理利用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生态保护和土地合理利用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摸清我市土地资源存量,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促进土地利用和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二、时间安排

这次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共安排两个月的时间,即2月9日-4月10日,计划分三个阶段进行。

1.前期准备阶段(2月9日—2月26日):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任务制订工作方案,做好调查摸底表格制订等准备工作,市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

2.集中普查阶段(2月27日—3月15日):由市国土、规划、水务、农业、林业等部门分别负责本系统业务普查的具体安排部署和汇总工作;市发改委牵头协调做好各部门表格的收集汇总工作;各县区政府负责好本县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3.规划编制阶段(3月16日—4月10日):在深入开展普查摸底的基础上,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并按程序送审。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荣珠任组长,副市长徐明非、柳宪军任副组长,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规划局、水务局、林业局、农业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各县区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合理利用土地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和商丹园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确保此项工作稳步推进。

2.强化责任分工。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市发改委负责组织协调摸底普查和规划编制工作;市国土局负责25度以上耕地、基本农田及可退耕地,重要水源地中涉及15-25度耕地、基本农田及可退耕地,退耕还林重点区域中的耕地、基本农田,低丘缓坡地区填沟造田区域的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城镇周边和川道地区可调整补划基本农田面积和分布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负责争取上级对商洛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核减工作;市林业局负责25度以下宜林地、疏林地可退林还耕地的调查统计,负责需退耕和可退耕土地的调查统计工作,负责确定退耕还林重点区域和项目;市水务局负责河道滩涂可新修基本农田的调查统计工作,并会同市环保局负责15-25度重要水源耕地区域范围的划定工作;市农业局负责牧草地可调整为耕地的调查统计工作,并做好可利用耕地的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工作;市规划局负责城镇规模边界确定,负责城镇规划区范围可退耕还林面积和分布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区的涉农资金,集中捆绑用于新修造田,负责调查农业综合开发可增加耕地面积和分布情况,配合做好低丘缓坡地区填沟造田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以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资料和基本农田划定资料为基础,扎实开展调查,及时提出耕地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配合做好科学合理利用资源相关规划,在确保耕地红线前提下,稳步推进我市退耕还林工作,同时为耕地占补平衡储备更大空间。

3.扎实普查摸底。要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模式开展普查摸底工作。各县区政府是本次普查摸底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本辖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数据核查,确保普查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本次普查由发改部门牵头,国土部门具体负责,要认真做好业务指导和工作衔接,并提供基础性图件资料,其他部门要相互配合,各司其职,主动与国土部门做好联系。

4.精心编制规划。由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选择有资质的单位,扎实做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中有关数据由市发改委协调各相关部门与编制单位对接,确保规划编制工作科学规范。

联系人:市国土局 彭丹斌 2310311

市发改委 李继龙 2369809

附件: 1.县区25度以上耕地及基本农田面积登记表

2.县区25度以上耕地及基本农田面积汇总表

3.县区25度以上耕地及基本农田面积汇总表(续)

4.县区重要水源地和退耕还林重点区域15-25

度耕地及基本农田面积登记表

5.县区重要水源地15-25度耕地及基本农田面

积汇总表

6.县区退耕还林重点区域耕地及基本农田面

积汇总表

7.县区低丘缓坡地区填沟造地潜力调查表

8.县区流域治理(农业综合开发)增加耕地潜

力调查表

9.县区填沟造地(流域治理、农业综合开发)

增加耕地潜力汇总表

10.县区林地(草地)可开垦为耕地潜力调查表

11.县区城镇及川道地区可调整补划基本农田面

积调查表

12.城镇及川道地区可调整补划基本农田面积

汇总表

13.县区工矿废弃地面积调查表

14.县区耕地增加潜力面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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