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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撤镇并村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20211208-065651-142 文  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5-02-03 00:00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撤镇并村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据气象部门预测,去年入冬以来的旱象将持续到今年四月份,干燥、大风天气将持续不断,全市七县区仍将长期处于森林高火险等级,加之春节等节日将至,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人为火源骤然增多,防火形势异常严峻。当前,正值我市深化改革、撤镇并村的关键阶段,为进一步夯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死亡事故,现就撤镇并村期间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题安排,进一步夯实森林防火工作职责

各县区政府要针对当前撤镇并村期间因机构、人员变动容易出现工作空档的问题,就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督促、再落实。明确相关镇办、村组在撤并过程中,森林防火工作要坚持领导不变,队伍不散,力度不减,职责不少的原则,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各级负有包抓责任的部门和干部要切实履职尽责,在相关镇办、村组撤并之后,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新的村组班子要迅速进入角色,主动承担防火任务和责任,切实落实镇办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林业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和各级各部门的包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撤镇并村期间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得力措施,搞好工作衔接,落实相关责任,进一步夯实森林防火基层基础。

二、多措并举,扎实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处置工作

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在防,根本在人。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广泛宣传、严格教育、精细管理、严明法纪上下功夫。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墙报、标语、网络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防火基本知识、“发生森林火灾怎么办”及相关法律责任,把近期市政府印发的《商洛市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严禁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张贴、宣传、告知到位,积极引导广大群众遵章用火、依法护林、紧急避险和安全扑救,从根本上减少火灾发生机率,避免人员伤亡。二是把握重点时期,抓住关键环节,管住重点人群,从根本上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针对春节、元宵、清明及春耕生产等森林防火重点时段,对森林公园、林缘地块、坟园地带等重点区域要严防死守;对林区特殊人群,要切实落实监护人责任。三是扎实开展“查隐患、破火案”专项行动。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坚持全天候动态巡逻检查,坚持“见烟就查,见火就罚”,强化打击处理力度;四是科学周密做好森林火灾的扑救处置工作,努力把火灾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三、严明纪律,强化森林防火责任追究

各县区政府要充分认识撤镇并村期间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迅速行动,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履职尽责,齐抓共管,努力实现森林防火工作“少发火、不死人”的目标。各防火机构和扑火力量要坚持应急值守,做好扑火演练及各项准备工作。对于因防火责任不落实,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扑救不科学、组织不得力,信息不畅通、不规范,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要依据《商洛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及“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党纪、政纪直至法律责任。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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