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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秋冬季森林防火督查检查工作情况通报
索 引 号 20211208-065853-662 文  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4-12-09 00:00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秋冬季森林防火督查检查工作情况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按照商洛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开展森林防火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商森防指发〔2014〕14号)安排和市政府领导要求,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抽调成员单位组成7个督查检查组,由7名副县级领导带队,从11月11日开始,利用一周时间,对各县区开展了森林防火督查检查工作。本次督查采取走访座谈、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发放调查问卷、现场查看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共抽查了45个镇办、7个林场、7个森林旅游景区,开展问卷调查264份,发放整改通知书9份。督查结束后,11月25日召开了督查工作汇报会,副市长李云飞专题听取各督查组工作汇报,并对下一步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县区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

从各督查检查组汇报情况看,各县区对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重视程度较高,及时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是领导重视程度高。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积极落实县级领导和森防指成员单位包抓责任。逐级落实各级政府、林业部门森林防火工作包片区、包镇办、包村组、包山头地块责任和特殊人群监管责任。商州区、商南县政府制定出台了《森林防火管理实施办法》,商州区森林防火实行“八长”负责制,商南县实行党政同责机制,丹凤县对特殊人群推行家属亲友、党员干部和护林员“3+1”监护管理。镇安县提倡文明祭祖,对辖区坟地造册登记,与坟主签订森林防火管护责任书,落实坟园监护责任。

二是宣传教育氛围浓。各县区采取在电视广播宣传、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设立警示牌等多种形式宣传的同时,突出对“发生火灾怎么办”及引发火灾的法律责任的宣传,县区、镇办将相关内容纳入入户通知书印刷张贴到各家各户,使森林防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镇安县在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落实校长、班主任、家长三方责任,确保在校学生不引发森林火灾。在林区路口、交通要道、重点区域建立醒目警示碑牌,设立临时入山登记检查站,加强对进山入林人员的宣传检查。洛南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竞赛,各乡镇、林场分片区进行预赛,县电视台对决赛进行了实况转播。山阳县向镇村干部发放《商洛市森林防火工作手册》,组织学习300余场次,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编入林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资料。通过问卷调查,群众对森林防火相关应知应会内容知晓率达到84.1%,其中柞水县知晓率达到95.5%。

三是野外火源管理加强。各县区及时安排部署,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督查检查,加强巡查监督,对违规野外用火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商州区政府成立3个督查组,以严管火源为重点,深入23个镇办,开展督查工作。发放《森林防火通告》4万份,印制“森林防火巡查”红袖章2万个,发放到各村组,成立红袖章巡查队,加强巡护,及时发现和制止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四是森林防火经费投入加大。今年各县区防火预算内投入147万元,天保专项经费投入134万元,地方财政追加投入501万元,各县区用于防火的投入达到782万元。部分县区在财政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挤出资金,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商州区投入200余万元专项用于森林防火;柞水县投入91万元专项用于森林防火;丹凤县投入56万元,专项补贴各镇办森林防火工作;洛南县林业局自筹资金16万元购置600台件防扑火工具发放到19个镇办、4个林场,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

二、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督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各县区不同程度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个别县区认识不到位。检查中,商州、丹凤、山阳、柞水县个别领导对本次检查配合不够积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一些镇办领导对防火工作严峻形势认识不足,思想松懈,有麻痹侥幸心理,工作措施落实不力。

二是县区防火机构不健全。全市只有商州、丹凤两县成立专门机构、专职人员配备到位,其中商州区防火办公室配备9人。洛南、商南、山阳3县未设立专门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临时抽调人员从事森林防火工作。洛南、镇安、柞水县防火办人员配备均未达到市上要求的5-7人。

三是防火经费投入仍不足。山阳县防火办依然维持10万元经费预算标准,未执行逐年增加要求。洛南、山阳、镇安县均未向镇办预算、拨付专项防火经费。由于投入不足,镇、村级防扑火物资机具落后,数量严重不足。

四是宣传教育有死角死面。丹凤、山阳县部分镇办宣传氛围不够浓厚,村组主要路口未设立防火宣传牌或刷写宣传标语,丹凤、洛南、镇安县对市上下达的“发生森林火灾怎么办”专题传单未完全入户,少数群众对森林防火应知应会内容掌握不全,对相关内容知晓率达不到80%。

五是责任落实还不到位。检查发现商州区腰市镇、镇安县东川镇、洛南县保安镇入户通知书尚未完全发放到位,山阳县漫川关镇闫家店村尚未与农户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

六是野外用火管控有漏洞。多数县区巡查检查不经常,查处打击不力,管理上仍是常规做法,缺乏有效手段,野外用火时有发生,在检查过程中,不同程度发现有野外用火现象。商州区沙河子镇、板桥镇、腰市镇;商南县清油河镇;洛南县景村镇、石坡镇、保安镇;镇安县大坪镇、铁厂镇;柞水县杏坪镇等均发现群众违法违规野外用火现象,基层在野外用火管理上还存在很大漏洞。

七是扑火队伍建设滞后。全市7县区均未建立专业森林消防队,镇办、国有林场主要依靠干部职工组建半专业扑火队伍,有些镇办装备不足,培训演练跟不上。村级扑火队伍有名单,但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临时组织的扑火人员年龄偏大、体力弱、安全避险知识欠缺,扑救能力差,安全隐患大。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进一步落实防火责任。要认清严峻形势,切实夯实各级领导、部门的工作责任。突出抓好县区领导、指挥部成员单位包镇办、片区,以及镇办、村组干部的包抓责任,抓好重点人群监管责任的落实,抓好重点区域、时段严防死守责任落实,解决森林防火责任“最后一公里”问题。哪个县区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出现重大问题的必须追究县区领导的责任。

2.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在做好常规宣传的同时,要按市上宣传月活动和做好扑火安全宣传的安排要求,把扑火安全知识、发生火灾的法律责任等重要内容纳入入户通知书或单独印制传单发放张贴到各家各户,尤其要将“发生森林火灾怎么办”专题传单发放到户,干部入户逐人宣讲,使林区每一名群众牢记知晓、入脑入心,坚决杜绝自发盲目扑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在进山入林重要路口,镇、村人员聚集重要场所,刷写、设置醒目的宣传标语,不断提高群众护林防火意识。

3.加强防火基础保障工作。要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4年第18次)规定落实编制5-7人的要求,调配充实县区防火办力量。各县区财政部门要按照每年不低于20万元的标准,逐年增加县区防火办年度防火经费预算,并将各镇办、国有林场防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创新思路,探索渠道,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运作模式,建立森林消防专业队。同时要补充半专业扑火队伍力量,积极筹措资金,解决人员工资、保险和扑火补助,配备必须的工具装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好扑火准备工作。

4.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各县区、镇办要加强巡查巡护工作,村、组成立巡查队,护林员佩戴红袖章上岗开展巡查,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在重要路段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对进山入林人员加强宣传检查,收缴火源。加大对野外违规用火责任人的处罚,适时公布结果,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发现违规用火必须对镇、村相关监管人员进行责任追查,做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

5.加大火案查处力度。深入开展“查隐患、破火案”专项行动,组织森林公安、林政执法等相关人员强化日常巡查,严查重处涉火行为、治安和刑事案件,同时要协调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对发现火灾隐患不整改、发生火情不作为、防火责任不落实、组织扑火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6.建立考核通报机制。逐步建立完善考核通报机制,促进工作落实。由市林业局牵头制定森林防火工作考核办法,从12月份开始,对县区逐月进行考核,排名通报。各县区也要制定考核办法,对镇办进行考核排名,市森林公安局要对全市26个森林公安派出所“查隐患、破火案”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排名。

各县区要对督查通报的问题认真研究,逐一落实整改责任,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狠抓责任落实,确保今冬明春不发生人员伤亡、不发生重特森林大火灾目标任务的实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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