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11208-065914-610 | 文 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4-09-30 00:00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组织参加首届“丝绸之路”陕西地产品牌巡展暨贸易促进活动和广东•陕西特色商品大集-陕货南行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现将《商洛市组织参加首届“丝绸之路”陕西地产品牌巡展暨贸易促进活动和广东•陕西特色商品大集-陕货南行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9日
商洛市组织参加首届“丝绸之路”陕西地产品牌巡展暨贸易促进活动和广东•陕西特色商品大集-陕货南行活动工作方案
首届“丝绸之路”陕西地产品牌巡展暨贸易促进活动拟于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将在兰州、西宁、乌鲁木齐和银川市国际会展中心等地先后举行;广东•陕西特色商品大集-陕货南行活动定于2014年11月18日至24日在广州保利世贸博览馆举行(以下简称“两项活动”)。按照省政府要求,我市将组织企业参加“两项活动”。为做好我市组展参展各项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借助“两项活动”平台,加快商洛名优地产品品牌推广,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我市名优地产品、特色商品的国内国际市场,不断扩大我市特色商品特别是名优品牌商品在省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扶持我市品牌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全市经济转型跨越发展。
二、时间地点
(一)“丝绸之路”陕西地产品牌巡展暨贸易促进活动
1.“丝绸之路”陕西地产品牌巡展暨贸易促进活动—甘肃站
时间:2014年10月25日—29日
地点:兰州市甘肃国际会展中心
2.“丝绸之路”陕西地产品牌巡展暨贸易促进活动—青海站
时间:2015年4月18日-22日
地点:西宁市青海国际会展中心
3.“丝绸之路”陕西地产品牌巡展暨贸易促进活动—新疆站
时间:2015年7月18日-22日
地点:乌鲁木齐市新疆国际会展中心
4.“丝绸之路”陕西地产品牌巡展暨贸易促进活动—宁夏站
时间:2015年10月17日-21日
地点:银川市国际会展中心
(二)广东•陕西特色商品大集-陕货南行活动
时间:2014年11月18日—24日
地点:广州保利世贸博览馆举行(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28号)
三、规模及参展企业
(一)参展规模:组织市内14户名优地产品牌产销企业参加“两项活动”。参加“丝绸之路”陕西地产品牌巡展暨贸易促进活动展销的品类包括服装鞋帽、家居饰品、床上用品、保健礼品、工艺礼品、五金家电、粮油肉菜、水产禽蛋、烟酒副食、土特产品、干果调味、果汁饮料及乳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等;参加广东•陕西特色商品大集-陕货南行活动主要以全省“中国驰名商标”、“陕西著名商标”、“陕西名牌产品”、“商洛名优产品”企业商品为主,参展品类包括农副产品、干鲜果品、轻工产品、特色食品、民间手工艺品等商洛特色商品。
(二)组织形式:请各县区负责组织本地特色商品产销企业参展,每县区参展企业不少于2家。
四、组织机构
为做好“两项活动”的参会参展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商洛市参加首届“丝绸之路”陕西地产品牌巡展暨贸易促进活动和广东•陕西特色商品大集-陕货南行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等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县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副局长刘栋文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面统筹、指导、协调各项参展工作。各县(区)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具体组织企业参展。
请各县(区)在10月10日前将首届“丝绸之路”陕西地产品牌巡展暨贸易促进活动(甘肃站)和广东•陕西特色商品大集-陕货南行活动筹备领导机构、牵头单位和联络员名单、联系电话及参展回执表(附件1、附件2)一并报送市商务局(联系人及电话:赵军锋0914-2313375 15309185163;雷涛0914-2312629 18991569057),其他活动请按照活动时限做好相关筹备工作。
五、相关费用
各县区参展参会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各县区负责,其余费用由市级负责。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研究安排部署,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积极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2、落实企业,精选产品。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要抓紧落实好参展企业,按照数量任务要求,精心征集和筛选参展产品,确保赴外参展产品最具本地特色,力争做到质优、量多,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大会会刊,加大对我市区域特色产业的宣传推介工作。
4、提供保障,确保经费。为推动本地企业及产品走出去,拓展省内外市场,进一步提高我市绿色食品的知名度,市县区财政部门要保障活动工作经费,确保“丝绸之路”系列活动和陕货南行活动有序顺利进行。
附件:1. 首届“丝绸之路”陕西地产品牌巡展暨贸易促进
活动(甘肃站)展位回执
2. 第四届陕粤港澳经济合作周广东•陕西特色商品
大集-陕货南行活动展位回执
附件1:
首届“丝绸之路”陕西地产品牌巡展暨贸易促进活动(甘肃站)回执
序号 |
企业名称 |
联系人 |
职务 |
电话(手机) |
展位数 |
展品内容 |
备注 |
县区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上报时间:
附件2:
第四届陕粤港澳经济合作周广东•陕西特色商品大集-陕货南行活动回执
序号 |
企业名称 |
联系人 |
职务 |
电话(手机) |
展位数 |
展品内容 |
备注 |
县区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上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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