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6072-9-09_E/2014-0728001 | 文 号 | 商政办函〔2014〕147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4-07-28 00:00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查漏洞整隐患保安全活动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商政办函〔2014〕147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做好省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家在行动”活动督查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查漏洞、整隐患、保安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在前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以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家在行动”督查检查为契机,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查漏洞、整隐患、保安全”活动,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各项整改落实工作。通过活动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方法步骤
(一)检查范围。全市所有县区、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运输、民爆器材、消防安全、液氨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居住小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突出问题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环节、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
(二)阶段划分
本次活动自2014年7月15日开始至2014年9月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7月20日)。各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查漏洞、整隐患、保安全”工作方案,对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2.排查整改阶段(7月21日—9月1日)。企业开展自查,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全面整改,期间市安委会组织有关部门自查情况开展暗查暗访。
3.巩固总结阶段(9月2日—9月15日)。各县区、各行业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回顾,对检查出的隐患,落实整改责任,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整改到位,进一步巩固活动成效。
(三)检查方式
各县区组织对辖区内企业,尤其是明确的重点范围逐一进行排查,在镇办、企业自查的同时,采取明察暗访、抽查互查等方式开展检查督查;各行业主管部门采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等办法,有安排、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检查,对突出问题、重点问题要反复检查和督办,特别要对省市挂牌督办隐患、尚未得到有效治理的重大隐患和已发现尚未取缔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进行重点督查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查漏洞、整隐患、保安全”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工作。同时,全面落实以安全教育培训、打非纠违、过程控制和精细化管理为重点的企业主体责任,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二)周密部署,强化措施。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周密安排,细化任务,强化措施,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深化煤矿、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同时要针对主汛期天气特点,关注各方信息,提前预判,特殊恶劣天气下必须做到五不准:不准客运车辆上路运营,不准危运车辆过境运输,不准建筑工人室外高空作业,不准地下矿山井下作业,不准尾矿库坝下人员居留。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不断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强化企业自查自报、监测监控、预报预警、风险评估,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坚决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人员、资金、时限“五落实”。
(三)深入检查,狠抓落实。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查漏洞、整隐患、保安全”活动,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不留空档。坚持把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作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中之重,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及时组织专家组进行会诊,制定切实有效的治理措施,要指导、帮助和配合企业开展隐患治理,并严格落实政府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整改销号制度。各县区要组织开展多层次查访,加强上下联动、企地互动,部门协作,联合执法,积极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治理,确保隐患排查治理有效。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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