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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商洛市老年人第三届体育健身交流展示大会的通知
索 引 号 01606072-9-13_C/2014-0613001 文  号 商政办函〔2014〕110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4-06-13 00:00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商洛市老年人第三届体育健身交流展示大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国发〔2011〕5号)、《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和《陕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进一步推动老年人体育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全面展示近年来全市老年人体育运动的成果,助推幸福美丽商洛建设,市政府决定举办商洛市老年人第三届体育健身交流展示大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4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商州区

三、参加单位:各县区,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省级部门驻商各单位,老年活动组织。

四、竞赛项目

商洛市老年人第三届体育健身交流展示大会共设门球、乒

乓球、柔力球、健身球、健身秧歌、太极拳、中国象棋、才艺展示等8个项目。具体参赛办法和竞赛办法,见竞赛规程总则(附件2)和各单项规程(另行制定下发)。

举办商洛市老年人第三届体育健身交流展示大会,是检阅我市老年体育运动工作成就,展示我市广大老年人精神风貌,交流老年体育健身经验的一次盛会,对于促进体育事业发展,增强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促进幸福美丽商洛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安排,积极参与,扎实做好组织筹备工作,齐心协力把市老年人第三届体育健身交流展示大会办成一届祥和、圆满的老年体育盛会。同时,要以此为契机,大力宣传老年体育事业的新成就、新经验、新典型,充分发挥老年人体育运动在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美丽幸福商洛做出新贡献。

附件:1.商洛市老年人第三届体育健身交流展示大会组委会名单

         2.商洛市老年人第三届体育健身交流展示大会规程总则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6日

附件1

商洛市老年人第三届体育健身交流展示大会组委会名单

为确保交流展示大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商洛市老年人第三届体育健身交流展示大会组委会,人员组成如下:

名誉主任:市委负责联系老年工作或体育工作的常委

市政府主管体育工作的市长

市老年体育协会主席

主 任:刘仲林 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

执行主任:王 军 市体育局局长

副 主 任:胡燕梅 市委老干局局长

古今卓 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魏宽忍 市老年体协常务副主席

委 员:黄铁军 市委老干局副局长、市老年体协副主席

闫莉娜 市妇联副主席、市老年体协副主席

屈书俭 市人社局调研员、市老年体协副主席

李新正 市体育局副调研员、市老年体协副主席

崔学民 市老年大学校长、市老年体协副主席

李宝山 市老年体协副主席、秘书长

各参赛代表团团长

附件2

商洛市老年人第三届体育健身交流大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商洛市人民政府

承办:市委老干局、市体育局、市老龄办、市老年体协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商州区

三、参加单位

县区组:商州区、洛南县、丹凤县、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

行业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省级部门驻商各单位,老年活动组织。

四、竞赛项目

门球、健身球、健身秧歌、柔力球、太极拳(42式)、才艺展示、乒乓球(混合团体赛、男女单打赛)、象棋(个人赛、团体赛)。

五、运动员资格

(一)以本人自愿、亲属支持、身体健康为原则。参加人员(含代表团所有成员)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填写《参赛承诺书》。如出现健康事故,由各代表团(队)自行负责。

(二)运动员须经有县级以上的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运动者。

(三)年龄规定

各项目比赛年龄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参赛运动员年龄以二代身份证为准。

六、参加办法

(一)各参加单位参加五项及以上者,组成代表团参赛。参赛项目在四项及以下者,组成代表队参赛;

(二)每个代表团设团长1人,副团长2人,工作人员3人(含联络员),医生1人。

(三)各单项参加人数以各单项竞赛规程为准。

(四)一人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各单项竞赛规则。

(二)各项竞赛办法按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大会设团体总分名次奖。县区组按30%比例录取一等奖,30%录取二等奖,40%录取三等奖;行业组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积分高者列前,如总分相等,则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二)县区组各单项比赛均按实际参赛队数的30%录取一等奖,30%录取二等奖,40%录取三等奖,并给予奖励,其中象棋、乒乓球项目个人赛录取前八名,并给予奖励;行业组各单项比赛均录取前八名,并给予奖励。

(三)大会设“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均给予奖励。

(四)团体总分计分办法:

1、门球、健身球、健身秧歌、柔力球、太极拳、才艺展示前八名分别按45、35、30、25、20、15、10、5计入代表团总分。

2、象棋团体赛、乒乓球混合团体赛前八名分别按27、21、18、15、12、9、6、3计入代表团总分,象棋个人赛、乒乓球单项赛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入代表团总分。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第一次报名应于 7月 10日前报参赛项目和人数,以及联络员名单、联系方式;

第二次报名请于8月15日前将代表团人员名单、运动员二吋照片两张、各单项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全队签名的《参赛承诺书》,以书面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报市体育局竞训科(联系人:王庚民 电话:2330495 手机:13992440889 邮箱:1641866255@qq.com 邮编726000)

(二)报到:

报到时间另行通知,各代表队报到时应交验二代身份证原件、体检健康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原件。

十、经费

(一)县区组各代表团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标准每人每天140元),费用自理。行业组食宿各单位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二)裁判员由大会统一抽调,经费等由大会负责。

十一、团旗和服装

各代表团自备团旗一面,规格2×3米,大会提供旗杆。服装要求统一、整齐。

十二、各单项竞赛规程另行通知下发。本总则及各项目竞赛规程解释归大会组委会,组委会设在市老年体协(联系人:魏宽忍、李贵芝,联系电话:2321201,手机:13992465599、15309146369),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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