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6072-9-02_C/2014-0429001 | 文 号 | 商政办函〔2014〕77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4-04-29 00:00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邀请公民进政府活动的安排意见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秘工作 | 文 种 | 商政办函〔2014〕77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精神和我市开展邀请公民进政府活动《实施方案》,现就2014年度开展邀请公民进政府活动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坚持把邀请公民进政府活动作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拓宽政民沟通联系渠道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市、县区政府和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及有关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2014年在继续组织开展“邀请公民走进市政府”活动的同时,在七个县区普遍开展“邀请公民走进县区政府”活动,并在市县区政府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适时组织开展“部门开放日”活动。
二、根据我市实际,“邀请公民走进市政府”活动与市直部门和单位的“部门开放日”活动结合起来。市政府办公室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邀请公民代表走进市政府”活动,每月重点安排一个没有在市行政中心办公的政府工作部门、事业机构或省级驻商单位开展“部门开放日”活动。
三、市直机关“部门开放日”采取统一安排与自愿组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月确定一个重点单位。具体是:4月份为市财政局,5月份为市国土局,6月份为市建设局,7月份为市城管局,8月份为市工商局,9月份为市质监局,10月份为市药监局,11月份为市民政局,12月份为商洛供电局,2015年1月份为市林业局,2月份为市交通局,3月份为市农业局。凡被确定为重点单位的,必须按要求组织开展好活动。未被确定为重点单位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开展“部门开放日”活动。
四、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和事业机构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邀请公民进政府活动的通知》(商政办函〔2014〕55号)精神,邀请下属和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和普通群众代表,结合听取意见建议,组织公民代表进政府、进部门。具体由各部门和单位与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政务公开办)沟通联系,由市政府办公室配合组织开展活动。
五、各县区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邀请公民代表走进县区政府”活动,具体时间和组织方式由县区自行确定。县区工作部门可参照市直机关做法适时组织开展“部门开放日”活动,积极搭建公民与政府沟通联系的平台。
六、欢迎广大公民代表和各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法人机构通过网上报名、联合报名、电话联络或其他方式,自愿组织参加邀请公民进政府或“部门开放日”活动,每次组织人数控制在30人左右。
七、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在组织开展邀请公民进政府和“部门开放日”活动中,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实施方案》要求精心准备、认真组织,侧重于参观走访、沟通了解、释疑解惑、听取意见建议和解决实际问题,合理安排领导班子成员分期分批接待公民代表,耐心细致地介绍相关情况、解答相关问题、听取意见建议、办理相关诉求,加强与公民代表的沟通交流。
八、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对公民代表提出的各类意见建议和诉求,要认真记录、逐一协调办理并及时向公民代表进行反馈。对不属于本部门、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也要认真记录、耐心解释,并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反馈,由市政府办公室按照有关程序转交相关部门和单位办理落实。
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反馈,涉及活动中的有关问题请与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政务公开办)联系沟通。
联系人:元志龙 0914—2310201
特此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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