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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南水北调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606072-9-02_A/2014-0214001 文  号 商政办函〔2014〕22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4-02-14 00:00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南水北调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1月24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南水北调工作会议,传达了全省南水北调工作会议精神,对今年全市南水北调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全面做好我市南水北调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面临形势,增强责任意识

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今年秋季将正式通水,中省重视、社会关注。我市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地之一,承担着水质保证的重大政治责任。从省上发布的水质检测数据情况来看,我市丹江流域有个别断面在部分时段水质未达标。为此,各相关县区和部门要全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角度出发,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商州、丹凤、商南、山阳四县区政府肩负主体责任,要坚持循环发展不动摇,扎实搞好治污项目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全力保障一江清水送京津,为全国发展作出商洛的贡献。

二、明确职责任务,做好各项工作

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认真落实全市南水北调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尽快将《商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丹江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和《丹江等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中的2014年环保类项目单独打包,分县区下达,确保按时间节点和建设要求完成任务。

(二)加大资金审计力度。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要加大项目资金审计力度,确保各类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做好县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的建设、运营资金的专项审计工作,并将审计结果按程序上报,以争取中省财政补助。

(三)做好项目策划上报。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环保、农业、水务、林业等部门配合,以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重污染河道内源污染治理、湿地建设、退耕还林等为重点,新策划上报5个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项目,以争取中省更多资金支持。

(四)加强部门联合执法。1.由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市水务、发改、工信等部门和县区政府配合,在水源地设立保护标志,严格控制项目建设,严禁污水直排河道,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杜绝水质污染。2.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市工信、环保、水务部门配合,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水资源论证作为各类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的前置条件的规定,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管理。3.由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市水务、农业、工信等部门和县区参与,开展2014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以水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治理为重点,加强对重金属重点防控区的质量监测和环境监管,确保水源涵养区水质达标和保持稳定。4.由市城管局牵头负责,市发改、环保等部门和县区配合,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防止处理不当造成新的污染。同时,市城管局要做好公共厕所的布局、建设和管理,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丹江沿线机关单位、酒店、医院、超市等内部厕所对外开放使用。

(五)做好水质监测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各县区政府配合,按照要求完成常规监测、应急监测和指令性监测任务,做好各个区段和出境断面水质监测,并将监测结果进行月通报、季评比。对于基层环境监测人员不足的问题,各县区可采取引入市场机制的办法予以解决。

(六)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各县区和各相关部门要突出环保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大力营造“一江清水送京津”的舆论氛围。一是定期发布环境信息,让社会各界了解环境状况和水源地保护工作。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平台,宣传报道南水北调工作动态,普及政策法规知识,表彰工作先进,曝光违法行为。三是结合天津对口协作工作,做好对外宣传,让受水区加大支持我市循环经济、生态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力度。

三、健全工作机构,强化督查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南水北调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发改、科技、财政、国土、环保、建设、城管、水务、林业、农业等部门和商州、丹凤、商南、山阳四县区政府及商丹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南水北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并承担对口协作相关事宜。同时,建立由分管副市长牵头的南水北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各相关县区也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确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有关县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南水北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落实专人负责南水北调具体工作,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办事,紧急情况不误事。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南水北调工作纳入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有关县区和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将年度项目建设和水质达标列入有关县区和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考核办负责制定具体考核办法,严格实行考核奖惩,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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