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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01606072-9-02_A/2014-0214005 文  号 商政办发〔2014〕10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4-02-14 00:00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3日

商洛市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了深入推进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市创建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陕西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015年)》,加快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步伐,现提出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14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省确定的依法行政新任务新要求,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市为载体,以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为重点,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健全落实各项制度,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为建设幸福商洛和法治商洛做出新的成绩。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市创建活动。

1.努力实现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市创建目标。对照《商洛市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市工作方案》确定的标准和要求,查漏补缺,强化措施,努力完成各项创建任务,接受省政府考评验收,力争实现创建目标。(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丹凤县要深入做好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工作,迎接省政府考评验收。商州区沙河子镇、山阳县漫川关镇要积极探索创新,扎实开展省级依法行政示范镇创建活动,努力实现创建目标。市政府法制办要组织开展第三批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考评验收,对达到示范标准的单位,经考评验收合格,提请市政府予以命名。各县区、各部门要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对达到示范标准的单位,及时予以命名。全市已经命名的示范单位,要加强动态管理,开展复查评估,对不符合标准的示范单位,取消命名。(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3.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陕西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工作力量,落实人员编制,加大法律专业人员比例,切实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经费。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做好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顾问。(责任单位: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4.各县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规范重大决策行为,提高重大决策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5.认真落实《商洛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扩大公众参与,推行风险评估,实行决策跟踪落实和责任追究,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6.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市级重点行政执法部门要聘请法律顾问,提高依法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级重点行政执法部门)

(三)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7.加强重点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探索改进起草方式,拓宽公众参与途径,重视民意收集和采纳,重点制定出台涉及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改革开放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8.继续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统计、检查、通报等措施。(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四)依法履行行政职能。

9.科学界定政府职责权限,推进政府组织机构、职能、运行方式法治化,依法确定政府部门职责,“三定”规定应经过政府法制机构审核。(责任单位:市编办、各县区政府)

10.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第六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项目,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推动行政审批行为程序化、法治化、公开化。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公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责任单位: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11.加强公共服务。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服务,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方式的多元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五)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2.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推进综合执法,行政执法部门内部原则上由一个机构行使行政执法权,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执法体制。进一步明确上下级之间行政执法权限、范围,减少执法层级,推进执法重心下移,直接面对群众的具体执法任务主要由县级行政执法部门承担。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量。(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13.推进文明执法,引导行政执法部门更多地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柔性执法方式,减少执法冲突。各县区政府、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活动,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加大政府法制监督力度,提高公正执法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级行政执法部门)

14.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各县区要完成《陕西省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任务,对资格审核不合格、未参加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不及格的人员一律不予发证。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制度,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市级行政执法部门)

(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15.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宽公开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市政府各部门要在办公场所公开办事依据、流程、办理机构和人员、收费标准等信息,并将办事结果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开,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政务公开和媒体联络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16.拓宽公众意见反映和诉求渠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群众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对不予公开的应说明理由。重视网络舆情的应对和处置,落实人员责任,加强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引导,及时回应民声民意。(责任单位:市政府信息化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七)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7.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的作用,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市级行政执法部门)

18.完善信访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推动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相衔接,依法分流信访诉求,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八)加强依法行政监督。

19.加强依法行政监督,采用重点督查和个案监督等方式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的监督。对媒体曝光并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违法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及时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粗暴执法等行为。(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坚持实行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健全完善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细化量化年度目标任务,做好平时考核、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有效推进工作任务的完成。(责任单位:市考核办、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1.完善权力运行问责机制。规范问责主体、范围、方式和程序,使行政问责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广大群众对权力行使的监督,推动廉洁政府建设。(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各县区政府)

(九)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22.增强法治思维,提高法治能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政府有关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固定列席局务会议制度,重视发挥法制机构职能作用。(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3.完善和落实政府、部门领导集体学法制度,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局务会议、全体干部会议集体学法,全年开展集体学法分别不少于3次,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的教学内容。实行领导干部晋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初任培训中,法律知识比重不少于20%。(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4.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利用各种媒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依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各部门要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要切实落实行政首长是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各县区、各部门在半年、年终要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不足。

(二)各县区、各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扎实推进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推广经验;对工作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确保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各县区、各部门要根据本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好各自的依法行政工作,并于2014年2月底以前,将有关工作部署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要跟踪了解本要点的实施情况,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完成全年依法行政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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