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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的通知
索 引 号 01606072-9-07_F/2014-0113001 文  号 商政办函〔2014〕6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4-01-13 00:00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

依法编制和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各级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是总结、了解、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情况和量化分析问题、规范推进工作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事业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规范要求做好编制工作。要结合年度报告的编制,对本行政区域、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顾和总结,认真查找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二、规范年度报告内容格式体例

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内容,切实搞好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做到格式体例规范、内容全面翔实、数据真实准确、文字简洁精练。具体格式、体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概述。主要反映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做法、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公开机制等情况;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编制情况;相关制度建设情况;宣传培训情况。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要反映本县区、部门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数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数目情况及所占比重(如机构职能类数目、政策法规类数目、规划计划类数目、人事任免类数目、办事服务类数目等);信息公开的形式(如网站、电视、报纸、宣传栏、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数量)。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要反映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数量,受理方式及涉及内容等;受理办理情况,包括已答复件数、待答复件数,已答复中“同意公开”的件数、“部分公开”的件数和“不予公开”的件数,“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内容及不予公开的原因。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主要反映复议、诉讼、申诉的次数、原因、结果等。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反映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支出与收费金额、支出的主要用途等。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回顾本地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严格按照规定格式进行编制。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年度报告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对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数据不准确的,退回重新编制;不能按时报送或发布的,给予通报批评。

(二)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于2014年1月16日前,将本单位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纸质文本及电子版文档上报市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联系人:张巍,联系电话:2333616,电子邮箱:slsxxb@163.com)。

(三)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事业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务于2014年3月31日前在各自的政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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