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6072-9-02_B/2013-1119001 | 文 号 | 商政办函〔2013〕275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3-11-19 00:00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气象防灾减灾应急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商政办函〔2013〕275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组织管理,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市政府决定建立气象防灾减灾应急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总召集人:张荣珠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召 集 人:全玉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杜 军 市气象局局长
成 员:刘 虹 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周训焱 市科技局副局长
白发善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 锋 市公安局副局长
汪礼君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振录 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秋俊 市国土局副局长
曹可海 市环保局副局长
俞远明 市建设局副局长
黄恒林 市交通局副局长
李占齐 市水务局副局长
叶 赟 市农业局副局长
陈 弢 市林业局副局长
郭德福 市文广局副局长
朋双成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秋霞 市旅游局副局长
王奋斌 市安监局副局长
周军元 市气象局副局长
刘 波 武警商洛支队副支队长
王 强 市消防支队政委
李亚先 电信商洛分公司副总经理
郭英兰 移动商洛分公司副总经理
杨佐民 联通商洛分公司副总经理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召集人召开,参会单位为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也可根据需要安排其他相关单位参加。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杜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联络员由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确定具体人员担任。
二、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职责
1. 贯彻落实中、省有关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安排部署,研究制定我市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指导意见及有关具体政策措施。
2. 通报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进展和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3. 督促和指导气象灾害防御各项措施的落实,切实增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提高全社会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4. 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责任制,履行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职责,抓好全市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管理;组织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专项检查。
5. 指导协调各部门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的防灾减灾意识,推动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社会化。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1. 根据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规划、措施和指导意见适时向联席会议提出工作建议和方案。
2. 及时了解并向联席会议报告各部门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进展情况,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3. 承办联席会议的会务工作,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4. 组织各成员单位交流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情况和经验。
5. 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职责
1. 市发改委:组织做好气象防灾减灾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工作;在规划编制和项目立项中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
2. 市气象局:研究制定全市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规划和应对措施;联合相关成员单位做好气象灾情调查、信息共享、影响评估、联报联防和科技攻关工作;负责向成员单位提供基本气象观测数据和天气气候分析报告;建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完善运行机制;根据市政府人工影响天气计划,管理和组织实施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组织对城乡规划、国家重点工程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3. 市科技局:协调做好气象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科学研究与全市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衔接工作;加大防御气象灾害科研项目经费投入力度。
4. 市教育局: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学校教育,指导、监督各类学校开展气象灾害应急知识教育;组织建立学校气象灾害信息员队伍,协同推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进学校工作。
5. 市公安局:做好道路交通防御气象灾害的组织、管理工作;与气象部门建立恶劣天气下的交通管理信息和道路交通事故统计信息相互通报制度;协助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安全监管工作;依照职责建立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有关制度。
6. 市民政局:依法将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城镇社区管理,并督促落实社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各项措施;协同气象部门做好气象灾情综合调查、评估工作,建立灾情通报制度;依照职责做好气象灾害救灾应急响应的有关工作。
7. 市财政局:根据防御气象灾害工作的需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加强对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8. 市国土局:建立相关成员单位间地质灾害基础地理信息共享、联报联防、灾情调查评估等工作制度;与气象部门联合做好地质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工作;联合开展地质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监测和防治工作;依照职责做好地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
9. 市环保局:开展气候变暖及其引发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水资源、环境等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依照职责做好有关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
10. 市建设局:在规划编制和项目立项中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加强气象观测场周边环境建设规划的审查工作;依照职责做好城镇基础设施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
11. 市交通局:建立道路交通基础设施防御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协同建立道路交通气象灾害联报联防工作制度;依照职责做好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
12. 市水务局:在规划编制和项目立项中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建立水情、汛情、病险水利设施、水库水位等信息共享制度;建立实时水情、汛情会商制度;依照职责做好水利工程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
13. 市农业局:协同建立农业气象灾害、病虫害预报、预测和影响评估会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业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及信息发布;协同推进农业气象灾害信息进村入户工作;依照职责做好农业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
14. 市林业局:推进森林病虫害发生发展、林区防火等信息的共享、预测预警、影响评估工作;推进山地森林化气候变化分析工作;依照职责做好有关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
15. 市文广局:指导督促广播电视台(站)建立定时播发气象预报和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即时插播制度,共同做好广播电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传播和气象防灾减灾科学普及宣传工作。
16. 市卫生局:负责提供因气象条件引发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联合气象部门开展气象条件对人体健康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的科学研究工作。
17. 市旅游局:配合市气象局规范、监督旅游行业建立气象灾害预案;协同做好旅游景区(点)、重点旅游建设项目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配合市气象局指导和规范重点旅游景区(点)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和反馈制度;依照职责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
18. 市安监局:督促有关部门将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考核内容;配合气象部门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和防护雷电安全监督检查;依照职责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
19. 武警支队:负责气象灾害发生时的各项救援工作,尽力降低灾害损失;按照职责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
20. 消防支队:负责气象灾害发生时消防救援工作,防止火灾扩大蔓延;按照职责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
21. 电信、移动、联通等单位:建立气象信息发布平台,提高气象信息,特别是特殊天气气象信息的知晓率;设立气象信息传递绿色通道,及时、准确发布特殊气象信息;依照职责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
三、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督促本行业、本系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遵守联席会议制定的各项制度,并按照职能分工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抓好本行业、本系统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管理,明确责任,重大情况向联席会议报告。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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