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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 引 号 01606072-9-09_E/2013-0927001 文  号 商政办函〔2013〕240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3-09-27 00:00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国庆节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国庆期间生产安全工作

今年的国庆节,正值全国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关键时期。节日期间,国家实行高速公路免收小车通行费政策,走亲访友、旅游观光人员势必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将会大幅度上升,对全市安全监管带来很大压力。各县区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当前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安排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迅速制定节日期间保安全保畅通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全面开展节日期间安全检查

各县区、各部门要立足各自实际和季节特点,对节日期间和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再安排、再落实,要以有效防范事故、保障节日安全为目标,抓住节前有效时间,以道路交通、旅游景点、食品卫生、企业生产、建筑施工、公共场所消防、民爆烟爆等安全为重点,在全市开展拉网式安全检查,做到不漏点、不漏企业、不留盲区。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强化工作组织,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检查取得实效。要按照边检查、边整改的要求,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停产停业进行整顿,并落实监管措施和应急预案,切实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生产安全,社会和谐稳定。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与群众生活密切联系的部门,也要加强设施设备的检查、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安全运营。

三、切实强化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处置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值带班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要确保24小时手机开通,各重点景区管委会要照常上班。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零报告制度,严肃值班纪律,确保信息灵通。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留足应急值守人员,严格节日期间信息报送制度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能够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控制事态,迅速处理善后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各县区、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作出进一步安排,并将国庆节期间值班安排于9月27日前报市安委办,10月8日17时前将本县区本单位国庆期间安全生产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安委办。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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