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6072-9-02_A/2013-1012001 | 文 号 | 商政办函〔2013〕242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3-10-12 00:00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商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商政办函〔2013〕242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撤销原商洛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原商洛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商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杨 萌 市人社局局长
副主任: 汪海鹏 市人社局纪检组长
高 华 市总工会调研员
李君宏 市工商联副主席
委 员: 薛小平 市编办副主任
白发善 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双洲 市工信局副局长
王少军 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
刘光波 市司法局副局长
汪从文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程合林 市建设局副局长
宋奇志 市交通局副局长
孙丽艳 市商务局副局长
闫玉宏 市文广局副局长
李高志 市卫生局副局长
许永山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董自强 商洛军分区政治部组干科科长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由人社局仲裁科科长罗刚民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今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主任批准,市人社局备案。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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