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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行关于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01606072-9-04_C/2013-0902001 文  号 商政办发〔2013〕59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3-09-02 00:00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行关于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省级驻商有关单位:

市外汇管理局拟订的《关于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16日

关于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市外汇管理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关于加强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外汇管理职能,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步伐,现就深化外汇管理改革,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支持我市实体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外汇领域作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我市外汇管理部门按照改革开放总体要求,大力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保障经济金融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在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外汇市场发展等改革重点领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随着我市对外贸易额的逐年快速提升,通过利用外资调整产业结构、弥补经济发展资金不足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推进外汇管理改革,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履行好各自职责。

二、重点工作

(一)大力支持涉外经济贸易活动

1.深化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巩固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成果,按照“总量核查、动态监测、分类管理”的要求,取消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单管理,调整报关流程,简化退税凭证,全面降低企业成本,外汇局对A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实施便利化管理,其进出口收付汇业务可在银行直接办理,提高企业货物贸易便利化程度。

2.优化对外贸易金融服务。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2〕49号),为外贸企业提供良好的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努力扩大对外贸易规模。全市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要进一步优化与涉外业务相关的资金结算、账户管理等服务,提升水平。

3.培育壮大对外贸易规模。参照省政府《关于加强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2〕38号),通过业务指导、政策激励,加强“孵化”,支持更多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进出口贸易,实现对外贸易规模化、效益化。坚持龙头带动,培育一批规模大、效益好的骨干企业,不断增强竞争实力。

4.支持服务贸易发展。落实国家有关支持服务贸易发展的总体战略规划,优化管理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完善服务外包、物流运输、旅游等重点领域外汇收支管理;银行要发挥自身优势,强化对境外承包工程的金融外汇支持,对境外务工人员外汇收支提供便利化服务,切实支持扩大劳务输出。

(二)着力提升资本项目便利化程度

1.落实直接投资简政放权措施。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2〕59号)要求,取消部分直接投资项下管理环节,简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账户类型、前期费用外汇账户审批、外国投资者收购中方股权外资外汇登记手续、资本金结汇管理程序。放松直接投资项下资金运用的限制,多措并举推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

2.简化外债登记管理。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 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3〕19号)精神,对现行外债登记管理流程进行优化,取消部分外债管理审批事项,除外债签约登记外,外债账户开立、资金结汇和还本付息等均由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审核办理。

(三)有效引导跨境资金合规流入

1.拓展优势产业利用外资领域。根据商务部《关于2013年全国吸收外商投资工作的指导意见》(商贸发〔2013〕82号),结合辖内实际,提升招商引资水平。把握区域发展重点,积极稳妥引导外资投向,优化产业结构。拓展优势产业利用外资领域,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

2.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规范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业务操作规程,对外商直接投资、境外直接投资及对外债务跨境人民币业务,从企业申请、银行结算、相关系统备案等流程,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办理时间,鼓励企业以人民币形式办理跨境贸易结算,规避汇率风险,降低交易和汇兑成本。银行要提供各类人民币信贷工具,努力降低人民币国际结算成本,以利于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贸易。

三、保障措施

(一)改进工作方式

1.建立个案业务处理机制。在确保外汇交易真实性、合理性的前提下,通过个案业务处理机制,帮助市场主体解决由于外汇管理法规滞后难以正常开展相关业务的问题。

2.加强依法行政。加强干部廉洁自律,确保廉政要求在外汇管理各项工作中得到贯彻执行,营造清正廉洁、文明规范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改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自觉接受银行、企业、个人监督,及时解决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对重大项目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对重大项目要提前介入、超前服务、靠前指导。对受理完的业务,要密切关注企业项目动态,做好项目的后续政策咨询及其他外汇业务服务,必要时开展上门服务。

4.提供信息服务。通过季度外汇收支形势分析、商洛外汇QQ群等多种载体,为涉外主体提供个性化的信息服务。强化调研分析工作,提升形势研判、政策研究、专题调研能力,为开放型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5.提高服务效率。开辟外汇服务绿色通道,实现一站式服务。公开各项外汇业务的申办程序、工作流程、所需材料和办理时限,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一次告知制”。建立外汇管理部门联络人制度,每家银行或重点企业对口一个外汇局联络人,使银行、企业、外汇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更加便捷。

(二)营造良好环境

1.加大对特色产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利用境外合法资金支持矿产、医药等产业发展,做大做强地方特色产业。重点扶持具有地方特色的涉外企业,提供优厚、便利的服务,并给予最大的政策支持,实现商洛开放型经济的多元化发展。积极挖掘矿产品精深加工、现代中药材、纺织品和绿色食品等区域性特色产品的出口潜力。引导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走出去”,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商洛特色产品的品牌效应。

2.构建和谐开放型经济生态环境。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继续开展“诚信兴商”活动,营造良好的涉外经济市场秩序。有关监管部门要定期对外汇指定银行业务合规性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外汇业务合规办理,加大对严重违反外汇管理政策行为的负面信息披露力度,为开放型经济发展构建和谐开放型经济生态环境。

3.提升外汇工作合力。外汇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与协作配合,多形式开展政策宣传与培训工作,指导企业用足用好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协调解决涉外经济主体的具体困难。银行要积极反馈外汇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配合外汇管理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提升外汇工作合力。

(三)完善外汇市场体系

1.丰富金融外汇产品。鼓励银行开办人民币对外汇远期、掉期、期权等外汇衍生业务,加大外汇避险产品宣传和营销力度,为涉外经济主体提供更多汇率避险工具,增强涉外企业汇率风险防范意识,帮助企业降低资金风险。

2.健全外汇服务功能。进一步健全县区银行网点外汇服务功能,引导外汇指定银行扩大或提升县区分支机构服务功能。激励银行认真贯彻实施各项管理规定,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规范涉外经济秩序,实现执行外汇管理政策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有机结合。

3.加大贸易融资支持力度。银行要针对不同企业的行业属性、运营模式和资金需求等提供差异化服务,通过采矿权质押、林权抵押、仓单质押、动产质押、商品融资、贷款保证保险等新型贷款抵押担保方式,解决企业发展资金需求。鼓励以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为标的进行融资产品创新,搭建外贸融资平台,大力推进供应链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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