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6072-9-02_B/2013-0730001 | 文 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3-07-30 00:00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双休日节假日应急值守检查通报制度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确保我市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各级各部门信息联络畅通、突发事件处置及时、重要政务办理到位,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陕政办发〔2013〕54号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从即日起在全市实行双休日节假日应急值守检查通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带值班安排
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做好带值班安排。每月25日前,各县区政府、市级各工作部门要排好次月带值班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0914-2312767)或直接送到市政府总值班室备案;已部署三级值守系统的县区政府和市级部门,还必须通过值守系统上报值班表。双休日、节假日带班领导、值班干部名单(包括职务、姓名、电话、手机和传真等信息)单独报送。带班领导和值班干部的主要职责是报送或接收工作信息、处理重要政务事项、组织处置突发事件。
二、随机进行值班抽查
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市政府应急办要随机对相关单位的应急值守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查各单位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带值班安排是否到位;查带班领导是否在岗,值班干部是否24小时值守;查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是否得到落实;查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是否及时,应对处置是否迅速到位等。各县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经常性地对所属部门和单位应急值守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改进。
三、及时汇总通报情况
双休日、节假日最后一天,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要将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应急值守情况以及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重要舆情信息和领导批示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并在16:00前通过值守系统或传真报市政府总值班室。应急办要将各县区、市级部门值守安排、值班情况以及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进行整理,按照市政府领导指示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对于迟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信息,造成重大影响的,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责任追究。
四、做好值守保障工作
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带值班安排,如带值班人员因故不能参加值守应急,必须及时进行调整替换,绝不能出现值班空档;要选拔政治性高、工作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干部负责值班,要把最放心的干部放到值班岗位上工作,严禁退休人员、门房保安参与值班;要改善应急值守工作条件,配备先进的通信和办公设备;要关心值班干部生活,对于值班认真负责,工作吃苦吃亏,在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中信息报告及时、预案落实到位、组织协调有力、落实领导批示有效的值班干部要予以表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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