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6072-9-02_A/2013-0809001 | 文 号 | 商政办函〔2013〕191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3-08-09 00:00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优秀政务信息”评选活动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种 | 商政办函〔2013〕191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今年以来,市政府办共编发政务信息211期232条,其中编发县区报送信息93期110条,采用市直部门报送的县区工作信息2期2条,编发市外工作交流信息1期2条。
从信息报送情况来看,各县区政府办信息采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平衡,报送的信息数量和质量也参差不齐。据统计,截至6月底,共采用七县区报送信息110条,平均每县区约16条,但实际情况是,最多的山阳县被采用25条,柞水、镇安两个县分别被采用24条和19条,而其余四个县区被采用信息数量均低于平均数。
为进一步强化信息报送意识,规范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充分调动各县区采编信息的积极性,切实提高政务信息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发挥信息反映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服务领导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市政府办决定组织开展“优秀政务信息”评选活动。现就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为搞好本次评选活动,市政府办决定成立“优秀政务信息”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秘书长赵太平同志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李超鲲同志担任副组长,市政府办信息科具体负责实施。评选活动按照“县区先行试点、市直逐步推开”的思路,率先在县区间进行,由各县区政府办以单位名义推荐优秀稿件参评。
二、评选范围
在2013年1—6月份采用县区报送的110条政务信息中,评选出10条优秀政务信息。市政府办信息科自行采编或市直部门报送的县区工作信息不参评。
三、评选办法
1、本次评选活动采取“县区分别推荐、市上优中选优”的办法,由各县区政府办自行推荐本县区上半年优秀稿件参评,市政府办汇总评选后,通报评选结果。
2、各县区政府办本着“每采用10条推荐1条”的原则,按照下列分配名额进行足额推荐,多推或少推均无效。推荐的优秀政务信息,应注明作者姓名及职务。
县区名称 |
商州 |
洛南 |
丹凤 |
商南 |
山阳 |
镇安 |
柞水 |
上半年采用信息数量 |
11条 |
9条 |
7条 |
15条 |
25条 |
19条 |
24条 |
推荐优秀 信息名额 |
2条 |
1条 |
1条 |
2条 |
3条 |
2条 |
3条 |
3、各县区推荐评选活动须有县区政府办主任、分管政务信息工作副主任、信息股长或政务信息负责人以及政务信息工作人员参与。推荐结果经县区政府办主任签字盖章后,务于8月12日前报送市政府办信息科。联系人:邬开鹰 杨 林,联系电话:2312222,传真:2312767。
4、市政府办在各县区推荐意见的基础上,评选出10条优秀政务信息,以信息通报形式印发各县区、商丹园区及市直各部门学习借鉴。
5、凡本次当选的优秀政务信息,将有资格直接参加年终“十佳政务信息”评选。评选结果将作为2013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的重要依据。
附件:
1.商洛市“优秀政务信息”评选标准
2.商洛市2013年上半年采用县区政务信息条目
3.商洛市2013年上半年“优秀政务信息”推荐表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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