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6072-9-13_B/2013-0604001 | 文 号 | 商政办发〔2013〕34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3-06-04 00:00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实施意见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商政办发〔2013〕34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暂行)》(陕政办发〔2013〕36号)精神,为切实解决我市基层卫生人才短缺和人员机构不合理问题,实现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和90%的患者在县域内就诊的目标。现就我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 招聘数量和条件
从2013年起到2017年,连续5年在全国范围内,按照省上下达的招聘计划为我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1000名左右。招聘专业包括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针灸推拿、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卫生检验、医学影像、康复治疗学、护理学等专业,对医疗机构急需的其他医学类专业,也可列入招聘专业。应聘人员应为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各县区根据本地实际,上年底前向市上提出下年度招聘计划,市人社局、卫生局据此制定全市招聘计划报经省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二、服务期限及待遇
(一)服务期限:定向招聘人员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服务协议书的要求,在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连续工作5年以上。
(二)待遇:
1.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
2.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浮动两级薪级工资;
3.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
4.在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工作期间,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单位岗位和名额限制,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
三、招聘程序
定向招聘工作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为确保定向招聘工作顺利实施,市上成立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监察、编办、发改、教育、财政、人社、建设、文广、卫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招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负责定向招聘工作的日常协调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定向招聘具体工作由人社部门、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明确职责任务。市级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按照以下责任分工,共同做好定向招聘工作:
1.市监察局:对招聘工作全程进行监督,确保规范操作。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市编办:将定向招聘的医学类本科生纳入县区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
3.市发改委:协助市人社局、卫生局做好定向招聘的有关工作。
4.市教育局:对招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进行审查。
5.市财政局:负责及时拨付省级安家费补助资金,积极督促县级财政落实应负担资金。
6.市人社局:会同市卫生局编制招聘计划、制定招聘方案;负责发布招聘公告、审查报名资格、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核发聘用通知书,办理聘用手续;负责招聘人员工资待遇、职称晋升和岗位聘任等优惠政策的落实。
7.市建设局: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优先落实招聘人员的保障性住房。
8.市文广局:配合做好招聘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编发新闻稿件,不断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
9.市卫生局:负责全市定向招聘工作的日常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定向招聘计划的汇总、上报和招聘方案制定工作;会同市人社局发布招聘公告、审查报名资格、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定向招聘生服务协议书和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及招聘生的使用管理工作。
(三)严格政策落实。优先使用空缺编制、自然减员编制指标或采用先进后出的办法,确保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到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工作有编有岗。定向招聘生到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工作后,所需安家费由省级与县级财政按照7:3的比例承担。保障性住房由县区政府按照相关政策优先予以解决。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定向招聘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操作。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除退回违规进人外,对相关责任人由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用人单位为定向招聘生建立诚信档案,对不履行定向服务协议的聘用人员,聘用单位予以解聘,聘用人员按服务协议规定缴纳违约金,违约事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各级各部门对定向招聘工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及时化解,妥善处理,确保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的稳定,并及时将反映出的重大共性问题报告市定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区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尽快启动定向招聘工作。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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