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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606072-9-02_A/2013-0510002 文  号 商政办发〔2013〕19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3-05-10 00:00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6日

商洛市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陕西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商洛市“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现状

(一)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

经核查确认,截至2013年4月底,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672处。在现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中,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四种类型。其中滑坡主要分布在洛南、商州、山阳盆地边缘及各大河谷斜坡地带,以中小型堆积层滑坡为主,稳定性差,危害大;崩塌主要分布在断裂带两侧及公路沿线;泥石流主要分布在洛南、商南、山阳、镇安等县高陡峡谷地带及矿山开采区域;地面塌陷主要分布在商州、洛南、山阳、镇安等县区矿山采空区。

(二)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情况

全市地质灾害按隐患点的密度、活动现状与所处地质环境条件等因素,分为高易发区、中易发区和低易发区,易发区累计面积达18253.9K㎡,占到全市总面积的94.6%。其中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总面积3794.5K㎡,占全市总面积的19.7%。主要分布在洛南、山阳、柞水境内的洛河、银花河、乾佑河、丹江下游两侧中低山区,盆地及西康铁路沿线。地质灾害中易发区面积6683.5K㎡,占全市总面积的34.6%,呈带状分布在丹江、旬河、乾佑河两侧及高易发区外围。地质灾害低易发区面积7775.9K㎡,占全市总面积的40.3%,主要以片状分布于区内中山区,人口相对稀少,人类工程活动较弱。

(三)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情况

在全市现有167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中,涉及滑坡1513处、崩塌64处、泥石流81处、地面塌陷14处,累计威胁16705户86034人67564间房屋,42所学校、1个镇政府,潜在经济损失达19.54亿元。其中威胁100人以下1556处,100-300人94处,300人以上22处。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市气象局提供的预报资料,预计2013年5-10月份全市总降水量及分布情况为:

初夏(5-6月):全市总降水量正常,其中:商州、洛南、柞水140-160毫米,丹凤、山阳、商南、镇安150-180毫米。全市5月降水偏少,6月偏多。6月中旬中期至下旬后期为汛雨开始时段,汛雨期比常年偏早,预计该时段内有1-3次局部性暴雨过程,部分地方有洪涝灾害。

盛夏(7-8月):全市总降水量正常,但旱涝分布不均,气温偏高。其中:7月降水偏少,上中旬有10—15天伏旱,8月降水偏多。

秋季(9-10月):全市大部分地方降水偏少,总降水量均在140-170毫米之间。其中9月上旬有5-7天弱秋淋多雨段。

今年汛期5-10月总降水量预报正常略少,但主汛期6-8月仍以偏多为主,而且旱涝交替,局部灾害多于去年。依据市气象局雨情预报,结合我市近年来持续强降雨中地质灾害及灾险情发生情况,特别是滑坡灾害发生的滞后性的实际,确定5-10月份为我市地质灾害发生的危险时段,其中6-9月份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特点以及降水趋势分析,对于地质结构差的人工斩挖高陡边坡和具有丰富物源的沟谷,伴随汛期强降雨过程,预计局部地区将会引发大量的突发性滑坡和泥石流灾害,2013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十分严峻。

三、地质灾害防治主要目标任务

2013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主要目标任务:一是5月底前,各县区要举办不少于2次的应急演练,参加观摩演练人数不少于300人;二是认真组织实施山洪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完成商州、洛南、镇安、柞水四县区1:50000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三是加快建立市、县两级地质灾害应急会商系统、地质灾害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地质灾害管理数据库,年底前信息化系统实现正常运行;四是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建立威胁100人以上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专业监测网络;五是积极争取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地质遗迹保护等项目的中省专项补贴资金。6月底前完成2011年度以前中、省补贴的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地质灾害应急治理项目的竣工验收,12月底前完成2012年度地质灾害应急治理项目;六是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减少和避免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加强重点易发地段的巡查检查工作,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提高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七是继续做好避险移民搬迁工作,确保安置用地选址科学合理。

四、地质灾害防治机构职责

(一)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市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主要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决策、协调、指挥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市国土局副局长赵秋俊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国土局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日常事务,监督、检查防灾方案的落实情况和突发性灾害的应急调查,联合市气象局做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等工作;市发改委负责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计划安排,对地质灾害易发区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中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进行把关;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配套资金及抢险救灾资金的保障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和救灾期间的物资组织、调拨工作;市水务局负责洪水引发水库、河道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做好该类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市公安局负责维护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秩序、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市民政局负责受灾区的救灾安置和灾民生产生活的保障工作;市交通局、公路局负责在灾害发生时组织抢修公路,确保交通不中断。负责对公路沿线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监测、预报和防治,确保过往车辆、行人安全;电信、移动、联通商洛分公司负责保障在地质灾害发生期间各类信息和通讯畅通;市气象局负责暴雨和异常天气的监测预报,坚持汛期每日报告制度,及时向国土部门提供长期、中期、短期气象预报资料,并会同市国土局做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商洛供电局负责保障城乡供电,提前做好抢修准备,确保地质灾害发生期间供电正常;市扶贫局负责做好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移民搬迁工作;市卫生局负责灾后防疫和灾民伤病救治工作;市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受地质灾害威胁隐患点的监测、预报工作和中、小学地质灾害防治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市旅游局负责做好旅游景区地质灾害威胁隐患点的监测、预报工作,加强防护措施,确保游客安全;市文广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防治常识的宣传,及时播发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和抢险救灾工作信息;市建设局负责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把关工作;市规划局负责城镇和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定点工作,避让地质灾害危险区。

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强化防治措施,确保防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县区要抓紧编制《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5月10前书面报市政府。同时,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领导包抓责任制,逐级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任务,夯实工作责任。

(二)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处置能力。各县区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在年度财政预算中专门安排防治经费,重点用于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远程会商能力、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以及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各级政府和国土部门的防御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三)强化巡查监测,健全值守制度。各县区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组织国土、建设、水务、交通、铁路等部门在汛前、汛中、汛后等关键时期,在辖区内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巡查活动,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范,确保各项防御措施落到实处。要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和月报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75号)和《商洛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机制,落实汛期24小时专人值守、灾情速报制度,确保应急值守规范高效、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组织协调得当有力。

(四)加强宣传培训,普及防灾知识。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培训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常识、应急预案、监测预警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的防灾避险意识,做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五到位;对各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和监测机构工作人员,要开展集中面授、实地讲解、多媒体教学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五)坚持部门联动,协同应对灾害。各级国土部门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加强与发改、民政、建设、交通、水利、气象、扶贫等部门的协作,全面落实部门会商研判和协同处置制度,不断提高防灾减灾水平。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陕西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认真落实本地区、本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加强监测预防,强化应急措施,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

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值班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值班电话:0914--2313555;传真:0914-2333991。

附:商洛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商洛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姓 名

职 务

单 位

备 注

徐明非

副市长

市政府

组 长

曹宝良

副秘书长

市政府

副组长

牛 勇

局 长

市国土局

副组长

张永平

主 任

市发改委

成 员

胡栋梁

局 长

市教育局

成 员

雷 雨

局 长

市公安局

成 员

陈徽清

局 长

市民政局

成 员

杨长洲

局 长

市财政局

成 员

艾贤宗

局 长

市建设局

成 员

赵绪春

局 长

市规划局

成 员

周三启

局 长

市交通局

成 员

王 曦

局 长

市水务局

成 员

任宏星

局 长

市商务局

成 员

段向东

局 长

市文广局

成 员

马诒文

局 长

市卫生局

成 员

李铁民

局 长

市旅游局

成 员

彭学章

局 长

市扶贫局

成 员

王林山

局 长

市公路局

成 员

杜 军

局 长

市气象局

成 员

冯水城

局 长

商洛供电局

成 员

王 伟

局 长

市邮政局

成 员

师冬魁

经 理

电信商洛分公司

成 员

武兴存

经 理

移动商洛分公司

成 员

温长山

经 理

联通商洛分公司

成 员

赵秋俊

副局长

市国土局

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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