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 -> 其他文件 -> 市政府办文件 -> 正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第十七届西洽会签约项目落实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606072-9-02_A/2013-0528005 文  号 商政办发〔2013〕23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3-05-28 00:00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第十七届西洽会签约项目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在第十七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上,我市代表团精心组织各类经贸洽谈活动,积极招商引资,项目成交取得了新突破,全市共签约项目172个,引资640.08亿元,同比增长17.08%。其中,合同项目147个,占签约项目总数的85.47%,引资额444.29亿元,占签约总引资额的69.41%,比“十六洽”增长28.87%;1亿元以上项目115个,占签约总数的66.86%,较上届西洽会增加22个。市政府要求,在本届西洽会上,各县区、商丹园区签约的合同项目履约率达98%以上,力争达100%,资金到位率达到30%,力争达到35%以上。根据省政府部署和市政府要求,现就做好第十七届西洽会签约项目落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签约项目的落实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政府和商丹园区管委会的主要领导是签约项目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签约项目所在县区或单位要严格对照年度目标任务,逐一落实包抓领导,明确专人跟踪服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及时协调解决项目落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到协调有序、推进有力。

二、加强督促,搞好服务。各县区、商丹园区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派专人负责项目跟踪,对项目进行动态分析和汇总。市政府督查室要把签约项目落实工作纳入重要督办事项,定期会同市发改、监察、招商等部门对签约项目实施进度、跟踪服务情况和项目履约及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通报,检查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要建立健全签约项目落实工作服务机制,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对一些重大项目要特事特办,实行限时办结和服务承诺制,不断优化投资环境,确保引资项目签得了、引得进、落得实、建得快。

三、加强跟踪,掌握进度。各县区、商丹园区及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及时了解掌握签约项目进展情况,实行签约项目信息报送制度,要按照第十七届西洽会商洛代表团签约项目跟踪落实任务分解表(见附件)的要求,在每月25日前将签约项目进展情况、资金到位等情况报送市招商局(电话:2998567),市招商局负责汇总、分析、排名,并按季度定期通报。对因故不能履约的项目,要及时报送书面说明;对协议、意向项目,要加大跟踪洽谈对接工作,力争使其转变为合同;对有意向投资的客商,要采取走去出、请进来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地上门洽谈,力促合作成功早日签约。市政府将于6月底对各县区及商丹园区上半年招商引资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督查,重点督查第十七届西洽会签约项目履约、资金到位、项目推进情况和第十八届西洽会项目储备、推介、招商情况。请各县区、商丹园区、市直有关部门靠前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10日

扫描打开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