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606072-9-02_A/2013-0306004 | 文 号 | 商政办函〔2013〕32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3-03-06 00:00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秘工作 | 文 种 | 商政办函〔2013〕32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切实做好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稳定,根据2月28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现就立即开展全市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从2013年3月1日开始至4月10日结束,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4日)。各方面要结合近期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一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商政办发〔2013〕9号)等文件要求,围绕确保春季不发生一起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全国两会期间不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两大目标,迅速制定春季安全生产检查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推进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扎实开展。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3月5日至3月20日)。各方面要把握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严把开春企业复工复产、项目建设启动关口,突出非煤矿山及尾矿库、道路交通、危化物品、消防及森林防火、建筑工地、社区安全等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县区和行业部门为单位,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第三阶段,综合督查阶段(3月21日至31日)。市安委会组成督查组,深入县区、企业,对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督查检查重点:(1)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部署、自查整改情况;(2)重点区域安全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情况;(3)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4)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和“清明”节安全部署情况;(5)安全生产应急值守情况。
第四阶段,总结巩固阶段(4月1日至4月10日)。各县区,各行业、各企业认真复查巩固隐患整改成效,汇总检查整改成果,总结评估大检查开展情况。
二、检查重点
(一)道路交通安全。按照春运工作部署,继续深化交通安全检查。加强对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规范市场运营秩序,严厉打击“黑车”运营。严肃查处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防“三品”上车。积极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加大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治理力度,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合理布置警力,加强对山区公路和影响客运安全的事故多发路段、时段的巡查和监控。公安、交通、农业部门要实行综合执法,加大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和打击力度,逐路逐车排查,确保我市春运圆满收官。
(二)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商州、洛南两县区要突出煤矿安全生产,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非煤矿山要严格按照《企业复产验收工作方案》等规范要求,认真组织技术力量,全面开展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矿井通风、提升、运输、供电、排水等各大生产系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露天矿山着重对边坡稳定状况进行检查,对不稳定部位和浮石进行及时处理,严格按照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尾矿库要对排洪系统、坝体位移、沉降、干滩长度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安监部门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及时组织逐企业做好复产验收。对未经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复产验收或复产验收不合格企业,擅自恢复生产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要按照规定上线予以从重处罚。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越层越界、证照不全以及以采代探、非法转让、一证多矿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矿山企业和企业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质管理和安全制度、安全责任、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严格落实安全许可制度,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剧毒溶剂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及运输活动。继续加大阻隔防爆技术推广力度,加强危险化学品罐车充装单位的安全监管,严禁超装、混装,防范运输过程中的翻车和泄漏事故。切实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配送、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确保烟花爆竹安全。
(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重大火灾危险源要限期搬迁,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必须停止使用。加强“清明”等节日活动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人员密集场所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而擅自经营的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或未依法获得批准而擅自从事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坚决停办。切实加强社区电梯、燃气、锅炉等安全监管,确保人员密集场所安全。
(五)建筑施工安全。针对近期建筑工地陆续开工的实际,认真汲取商州中美地产万豪酒店“1.13”坍塌事故教训,逐项目、逐工地组织复工安全检查,重点对高层建筑、地下深基坑、隧道、桥梁等危险施工场所和高大模板支撑、起重机械、脚手架搭建等重点施工环节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认真排查防坍塌、防坠落、防火灾、防触电等方面安全隐患,纠正违规违章行为。
(六)质量和食品安全。相关部门要联合执法检查,对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学校医院、文化娱乐、旅游景点、社区等场所的电梯、锅炉、燃气、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开展食品、电力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相关应急预案,消除监管盲点。
其他行业和领域也要结合实际,积极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有序。
三、工作要求
各县区、各行业部门要站在维护国家两会期间安全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狠抓落实,切实做到部署到位、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检查到位、整改到位。要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明确措施和责任,立即整改治理;对去年市上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进行回访排查,凡去年遗留的安全隐患,务必在3月底前治理到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迅速开展行业安全评估,精心组织好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顿。市县区的安全督查检查要务实增效,切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生产经营一线,对重点行业、要害部位、关键场所,要走到、看到、问到、查到,对查出的问题要跟踪督办,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对检查不负责任、重大安全隐患跟踪整治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各县区、各行业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大检查活动结束后,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对这次检查活动进行总结评估,并于3月29日前书面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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