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 -> 其他文件 -> 市政府办文件 -> 正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 引 号 01606072-9-02_A/2013-0306005 文  号 商政办函〔2013〕37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3-03-06 00:00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去冬以来,我市少雨雪、天气干旱,近期气温快速回升,且大风天气多,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加之春耕生产期间林区野外用火增多,极易引发森林火灾。3月3日,商州、山阳、柞水等县区已发生森林火灾,尤其是洛南县景村镇常湾村村民张红侠(女,36岁,现已刑拘)烧地边草引发森林火灾,扑火中造成3死2伤,代价巨大、教训深刻。对此,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就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了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扎实做好“两会”、春耕生产和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防疫工作,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认清严峻形势,周密安排部署

由于气候干燥,当前正值春季森林火灾、林木疫病高发期,加之群众烧地边、烧火粪现象屡禁不止,已经引发多起森林火灾,给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造成严重损失,也严重影响了林区社会治安稳定。对此,各县区政府和各级林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认清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务必把森林防火防疫工作作为当前保稳定、保安全和农村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检查,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针对严峻形势和工作薄弱环节再安排、再部署,完善和强化工作措施,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林区、到山头、到地块。

二、广泛宣传教育,严格管控火源

各县区要广泛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提高干部群众预防扑救森林火灾的自觉性和能力。要扎实组织专门力量在重点林区和森林火灾易发多发地区深入开展巡查巡护,全面开展拉网式清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尤其要重点对城市周边锻炼人群集中的林区、国省道路两旁、城镇周围、旅游景点及镇、县区交界之处等重点部位的入山路口设立防火检查站,增派检查人员,广泛宣传,严格检查,严禁带火进山、入林。县区政府要发布戒严令,禁止一切林区野外用火。对必需的生产用火,实行严格监管,严格落实保安全措施和责任,严防跑火、漏火酿成火灾。要严格落实重要时段、重点特殊人群监管责任,全面清查林区烧地边、烧火粪等火灾隐患;对林区居民用火要严加管控,严防“家火”上山。要组织森林公安、林政执法和镇(办)干部深入林区严格查处违章用火,切实严防严管严控,全面堵塞漏洞,消除火灾隐患。

三、认真落实预案,科学扑救火灾

各县区要本着及时、专业、科学的原则,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健全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检修保养好扑火机具装备,切实做到一旦发生火情,快速反应,快速出击,各级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科学组织指挥,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努力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各地扑救森林火灾时,必须做到“三不”,即夜晚不扑火、风大不扑火、情况不明不扑火,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及年老体弱人员上山扑火。对山势陡峭、地形复杂、风势过大的山林火,应采取开挖隔离带或迂回作战灭火,严禁强制消防队员正面硬攻或夜间扑火,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四、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全方位加大对辖区内森林火情的监测预警。严格执行昼夜24小时值带班制度和火灾归口零报告制度。火情发生后,各县区必须同时向市政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履行报告制度。对扑救工作持续进行的,可采取续报的办法,务必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规范。严禁以任何借口瞒报、迟报森林火灾火情。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人员,要依照《商洛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五、严明工作纪律,夯实各级责任

各县区要以洛南“3.3”火灾为典型案例,严肃查处涉火案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做到警钟长鸣。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务必高度重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惕,认真分析森林防火严峻形势,全面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及时有针对性地再添措施,并检查落实到位。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的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值、带班期间一律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县区政府主管森林防火的领导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岗位的,必须向市政府和市林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级领导尤其是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务必及时赶赴现场,靠前科学指挥,坚持以人为本,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把火灾损失减控到最低限度。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部门分工负责制,及时深入包抓县区单位检查督促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实,形成政府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各县区要统筹兼顾,在切实抓好森林防火的同时,按照商政办发〔2013〕11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林木防疫各项措施,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4日

扫描打开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