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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606072-9-06_C/2013-0327001 文  号 商政办函〔2013〕50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3-03-27 00:00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快实施《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是各县区人民政府。因此,各县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项目推进工作。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项目包抓部门及领导,指定专职干部负责日常业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任务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

二、分工协作,统筹安排。《规划》共包含我市7类57个项目,涉及七个县区(洛南县只涉及水土保持项目)。各县区政府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项目推进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市直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优势,加强指导和协调,加大政策资金倾斜支持力度;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强化措施,做好项目推进的具体工作。

三、制定计划,分步实施。各县区、市直各牵头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划》提出的时间进度要求,按照“确保完成,能超则超,提前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要认真制定“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方案”和“项目建设分年度实施计划”,明确阶段性任务,做到成熟一个、申报一个,争取早日开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的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请于3月30日前送市发改委(规划科)。

四、严格考核,推进工作。从今年起,市上对列入《规划》项目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以此作为下年度安排资金计划和转移支付的重要依据。6月底前,市上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县区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为迎接中、省考核做好准备。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工信局、市安监局作为项目推进和考核工作的行业牵头部门,要指导县区做好本行业内项目的推进和考核工作。凡列入《规划》的项目,要逐一建立档案资料,做到分门归类,便于查找。请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于3月20日前将规划项目市县领导联系包抓表和规划项目分年度实施计划表填写完整后报市发改委(联系人:杨 科,联系电话:2313712 ,电子邮箱:277737524@qq.com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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