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 -> 其他文件 -> 市政府办文件 -> 正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十二五”期间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主要建设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工作分工的通知
索 引 号 20211208-071323-002 文  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2-12-18 00:00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十二五”期间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主要建设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十二五”期间商洛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商政发〔2012〕15号,以下简称《规划》),是我市“十二五”期间应急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对于推进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应急体制机制,提升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切实做好《规划》的实施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落实《规划》主要建设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工作分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工原则

(一)依据职责、落实责任。依据各部门职责,将《规划》的主要任务分解落实到市政府有关部门,部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区政府。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在各部门全面做好应急体系建设工作的同时,明确和落实《规划》的主要建设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

二、主要建设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分工安排

(一)“一案三制”建设

1. 完善应急预案管理,推进基层应急预案建设,深化应急演练工作,加强应急预案信息化建设。(市应急办、市工信局牵头,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参与实施)

2. 完善市、县区、镇办三级及其他基层单位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加强二十九个专项预案牵头部门组织机构建设。(市编办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参与实施)

建立军地联合应对突发事件领导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情报会商和应对突发事件联合应急值班和指挥调度制度。(市应急办、军分区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参与实施)

探索跨行政区域的应急协作模式,建立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和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演练评估、应急联动、资金保障、物资管理、社会动员、救援队伍调用等机制。(市应急办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参与实施)

3. 健全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配套制度,明确执法主体,加强行政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培训和实施工作。(市应急办、市政府法制办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二)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1.开展山洪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江河堤防、病险水库、尾矿库防汛隐患排查和治理,建立洪涝灾害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体系,完成江河重点段防洪、病险水库加固工程。(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安监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开展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地震区划工作、重大危险源调查与评估分级、道路交通安全治理、道路桥梁隐患治理、供电网络升级改造、公共卫生隐患调查、社会安全事件排查,建立重大项目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市建设局、市地震局、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商洛供电局、市地方电力公司按职能分工负责)

2.完善气象、水利、国土、地震、环保、林业、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网络与信息安全等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地震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食药监管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完善灾害性天气综合监测系统,加密建设中尺度气象站和应急预警雷达,健全气象灾害预测预警平台,扩充固定平台功能,建立移动监测平台,实现气象灾害的精细化测报。(市气象局牵头)

整合水文、防汛、气象部门雨水情采集站点,汇集监测信息,建立综合监测数据库,形成全市防汛抗旱决策指挥体系。(市水务局牵头,市水文局、市气象局按职能参与实施)

强化防汛、气象、水文、地质等监测预警非工程措施,加快水文站网改造,加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和重点中小型水库通信预警系统建设。(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加强五大河流断面水质监测设施建设,强化城乡饮用水源地监测监控,对突发水污染事件进行实时监测,定期发布水体、大气等环境信息。(市环保局牵头)

加强重点旅游景区旺季旅客高峰值监测预警,及时发布信息,定期排查整治服务设施。(市旅游局牵头)

完善客运站场安全监控系统,长途客运和危化运输车辆GPS监控达到全覆盖。(市交通局牵头)

加强动植物疫病检疫、监督和防控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动物标识及疫病追溯、重要农作物有害生物预警与监控体系,完善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设施,健全监管、标准、检测、认证和应急体系。(市农业局牵头,市食药监管局参与实施)

加强森林火灾观察瞭望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网络,降低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等灾害发生频率。(市林业局牵头)

新建柞水地震观测站,建设地震烈度速报台网,完善地震群测群防网络,提高地震灾害信息获取能力。(市建设局(地震局)牵头)

加快建设集普查建档、自动辨别、应急处置等数据库功能的重大危险源远程实时监控系统,对高危企业、重大危险源、要害生产部位进行全方位监控。(市安监局牵头)

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监测报告系统,提高食品药品的应急检验检测能力,实现食品和药品来源、流向的信息化。(市食药监管局牵头)

加强重点传染病、医院感染、学生晨午体检监测。(市卫生局牵头,市教育局参与实施)

健全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防控手段,加强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点社会组织和治安复杂区域的信息监测报告系统建设。(市公安局牵头)

建设全市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试、监控、服务体系。(市工信局牵头,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3.建立与广播、电视、手机、互联网、报纸等大众媒体间的信息传输通道和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建设高风险区域广播、电视、警报器、宣传车等紧急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在城市公共场所、繁华街道、交通道口等场所设立电子屏幕,在偏僻农村、高风险地区、危化企业等加强广播、宣传车、警报器等紧急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建设市、县区应急广播播控中心。(市应急办牵头,市文广局、市气象局、市人防办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完善各级政府和应急成员单位新闻发言人制度。(市政府新闻办牵头)

提高引导和把握舆论的能力,建立完善的应急指挥系统与新闻媒体间的信息传输通道,形成预警信息与应急预案快速联动响应机制。(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各部门参与)

(三)应急队伍体系建设

1.依托公安消防现役部队,按照“分区布局、分级建设、综合利用”原则,加强市应急救援支队和县区大队建设。(市公安局牵头)

强化组织体系、人员编配、装备配备、应急值班、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工作,推进综合应急救援响应和指挥平台建设。(市应急办牵头,各部门按职能分工参与实施)

加强特勤大队和特勤救援班建设,形成抢险救援攻坚力量。落实基本防护和特种防护装备,加快配备侦检、救生、破拆、堵漏、输传洗消、照明排烟和危化事故、交通事故、建筑倒塌、地震和洪涝灾害等抢险救援装备。制定完善预案,加强救援训练,推进联动演练,满足灭火消防、危化泄漏、道路交通、地震及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事故、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等综合应急救援任务。(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按照职能参与实施)

抓好民兵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在商州编建抗洪抢险救援分队,在柞水编建灭火抢险救援分队,各县区要重点建设3支民兵应急分队。(市应急办、军分区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县区人武部参与实施)

持续推进重点企业、镇办、行政村、学校、医院等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发挥其风险隐患排查、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第一时间”救援处置作用。(市应急办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参与实施)

2.强化卫生、水利、农业、林业、通信、交通、电力、人防、地震、环保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市卫生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人防办、市建设局、市地震局、市环保局、商洛供电局、市地方电力公司、市电信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移动公司按职能分工负责)

完成市级和七县区防汛机动抢险队的组建和装备配备。在20个防汛重点镇组建防汛机动抢险队;在常发地区和重点流域的镇办,落实汛情监测和报汛人员,组建行政村防汛抢险队伍。(市水务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参与实施)

加强动植物疫源疫病防治体系队伍建设。(市农业局牵头)

在全市组建14支专业森林消防队,18个国有林场和126个镇各建1支半专业消防队,配备扑救森林火灾机具和防护装备。(市林业局牵头)

扩建安全生产矿山救护队规模,增配抢险装备,落实防护装备,实现省市共建,跨区域应急救援。(市安监局牵头)

加强供水管线和燃气管网应急抢险队建设,提高突发供水和燃气事故抢险能力。(市城管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参与实施,市自来水公司、市燃气公司按各自职能分工负责)

地质灾害应急队伍方面,重点强化预报预警、信息传递、应急调查、抢险救灾等功能,提高应急监测设备水平。(市国土资源局牵头)

环境事件应急队伍重点配备指挥通信、调查取证、监测防护等装备。(市环保局牵头)

气象灾害应急队伍方面,重点加强专业测报、预测预警、技术装备保障等建设。(市气象局牵头)

道路运输应急队伍方面,依托客货运输、道路保养企业,组建应急运输和道路抢险应急队。(市交通局牵头)

电力事故应急队伍方面,重点加强电网输、变和配电设备应急抢险职能,明确应急抢险责任,强化培训演练,提高快速处置能力。(商洛供电局、市地方电力公司按职能分工负责)

应急通讯队伍方面,主要整合无委会、电信和移动公司资源,以公网为基础,加强卫星和短波通讯装备建设,实现多种通信手段的集成,推进集预警、报告、指挥一体化的市、县区、镇办三级应急短波、超短波通信网络。(市无委会牵头,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按职能分工负责)

3.大力发展形式多样的应急志愿者队伍,重点加强青年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现有志愿者团体增加应急志愿服务内容;建立健全政府支持、项目化管理、社会化运作的应急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力争到2015年达到每万人中有100名应急志愿者。(团市委、市红十字会牵头)

4.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市、县区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建立专家常态和非常态下参与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组织专家参与应急管理学术研究、应急能力评估和科普培训等活动;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邀请专家向公众提供趋势分析、科学防范等权威信息;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辅助决策作用,提高应急处置的科学化水平。(市应急办牵头)

(四)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

1.开展全市应急物资普查调研,利用市场资源开拓多样化应急物资储备模式,建立健全重要物资、应急处置装备和基本生活物资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体系。(市发改委牵头,各部门参与实施)

加快建设全市应急物资保障调度指挥平台;完善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等机制。建立应急物资征用、调用补偿机制。(市发改委负责)

规范应急物资储备资金管理,加强对应急物资使用的监督。(市财政局负责)

健全救灾物资社会捐赠机制,提高社会应急救灾物资紧急动员能力。(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按职能分工负责)

(六)建设完善市、县、镇办救灾物资储备库,健全全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系统;改扩建市级和新建4个县级救灾仓库,加强基层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建立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管理系统;在市级和七县区疾控中心建立卫生防疫物资储备库;建设市工业应急物资保障信息平台;建立农业风险储备制度,建立抗灾物资储备体系;建立森林防火应急物资储备库和林业有害生物应急储备库,包括市级药械储备库及七县区药械储备库;建设全市交通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库。继续实施粮食等生活必需品仓储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加强粮油等生活必需品应急加工和运输能力建设,落实应急成品粮食储备,完善粮油等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网点。在柞水、洛南、商南、山阳4县建立辐射周边区域的市级综合性区域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加强市、县区、镇办三级防汛抗旱物资专用仓库建设力度,建立物资更新和设备维修保养机制。(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粮食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3.研究建立政府与企业、个人的应急物资调配制度,完善配送体系,重点建立应急物资紧急运输协调机制,提高高速路、国省道公路紧急运输保障能力。(市发改委牵头,相关部门牵头)

(五)基层应急能力建设

1.继续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工作进镇办、进行政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重点加强农村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科学制订建设标准。到“十二五”末,各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占基层单位的20%,全面提升我市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市应急办牵头)

2.在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避让隐患区域,提高设防标准,移民搬迁坚持“四靠一避”原则,选定集中安置区。(市建设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加快建设消防、避难场所、医疗救护、人防疏散基地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提高基层防灾抗灾能力。(市建设局、市地震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人防办、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全面完成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确保到2012年底全面达到安全标准。(市教育局牵头)

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利用公园、学校、人防工程、体育场馆、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增设必要的基本生活设施,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形成避难场所的基本功能。在市区建成3个应急避难场所,2个单建式人防工程,6县城各建成1个应急避难场所,满足30%城镇人口应急避险需求。建立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制度。(市建设局、市地震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六)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1.建立市级应急平台体系,基本建成全市应急综合应用系统。统一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标准,积极整合各类资源,实现政府应急平台、专业应急平台之间的信息共享。(市应急办牵头,各部门参与实施)

加大市、县区、部门应急平台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完成三级应急值守系统部署;2013年底,完成集预案管理、信息汇总、指挥调度于一体的市级应急平台建设,完成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值守系统部署;2015年底,基本完成县级应急平台建设,实现应急指挥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加快推进县区、镇办应急移动平台建设,确保移动单兵装备部署到镇办,构建全市应急移动平台网络。(市应急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参与实施)

2.依托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成集信息接收、汛情预报、洪水预报、防洪调度、险情监测、灾情评估、综合会商、工情分析和防汛人员与应急物资调度于一体的水利应急指挥平台。(市水务局负责)

建立农业应急指挥平台,确保农业灾害信息及时发布,灾情及时掌控。(市农业局负责)

建成市县地震应急指挥系统,视频会议和灾害处置决策指挥平台。(市建设局、市地震局负责)

建设以市级人防指挥所工程为重点,人防卫星导航定位系统、警报通信车系统、市县镇三级警报服务器系统。(市人防办负责)

加快市、县区安全生产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完成安全生产监管、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指挥、应用系统和专业数据库建设;建立三级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完成地下矿山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六大系统建设和重大危险源企业远程实时监控系统。(市安监局负责)

加强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建设电梯GPRS远程监控系统。(市质监局负责)

加强环境应急综合应用系统建设,实现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测监控、预测预警、辅助决策功能。(市水务局负责)

建设集森林火灾监测监控、预测预警、辅助决策等功能的森林防火监测预警指挥中心。(市林业局负责)

加强公共卫生应急指挥系统、疾病控制系统和医疗救治系统建设,强化突发事件卫生应急联防联控。(市卫生局负责)

3.完善数据编码标准,建立数据采集、存储、更新机制。推进应急平台专题数据库建设工作,实现全市基础地理信息全覆盖,更新应急GIS基础地图,完成市区1:500、县区1:2000基础地图的部署,逐步建成三维地理信息系统。加快建设完善政府资源、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等数据库,实现应急资料的高效管理和资源共享。(市应急办牵头,市工信局、市公安局配合)

4.依托电子政务网络,推动应急综合系统的应用。完善应急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固定网、移动网、IP网等公众通信网络的安全性和快速恢复能力,积极推进公众信息通信网络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加快抗毁设施和应急优先服务能力的建设。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控、应急响应和容灾备份体系,完善保障网络和信息安全的长效机制。(市应急办牵头,市工信局、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按职能分工负责)

(七)应急科普宣教体系建设

1.开展面向社会、形式多样、公众广泛参与的应急科普宣教活动,提高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继续做好《陕西公众应急指南》发行发放工作,增加公众应急知识储备。加强应急管理网站建设,丰富网站栏目,更新网站内容,推动应急管理宣传片、公益广告、动漫软件、文艺作品的创作和制播,提高应急管理网站点击率。(市应急办牵头,各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2.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学校),商洛学院、职业学院,组建市级应急管理培训基地,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和应急管理能力培训。(市应急办、市民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建立学校应急管理教育长效机制,将应急知识纳入常规教育,坚持开展校园应急演练。(市教育局牵头)

3.充分利用文化、科技、体育等场馆,通过改建、扩建、新建的方式,建设一批面向公众的应急科普体验宣教基地。结合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统筹建立综合性培训演练和科普宣教基地。加快建设专业应急救援人员培训基地,完善培训大纲,充实师资力量,提高培训效果。(团市委、市应急办、市科协牵头)

(八)加强恢复重建能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1.建立公共设施恢复制度。加快供电、供水、排水、交通和通信枢纽等生命线工程破坏情况调查和快速抢险能力建设。(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商洛供电局、市地电公司、市电信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移动公司按职能分工负责)

健全社会资源征用补偿机制,实行政府采购应急产品制度,保障受灾地区食品、药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快速供应。(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粮食局负责)

加强对救灾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牵头)

建立现场灾情信息通报机制、基本生活保障和心理救助服务站点。(市民政局牵头)

2.建立各类突发事件灾情评估体系。制定科学、精细的评价指标,规范灾情评估程序、内容和方法。建设灾情评估数据库,对突发事件受灾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和监控。科学判定突发事件造成的灾害分布范围、损失程度、规模及趋势,为恢复重建提供科学依据。(各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3.编制恢复重建规划,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责任,统筹人力物力财力,提高恢复重建效率。(市发改委牵头)

建立灾区风险评估机制,预防灾害对生命线工程的影响。加强灾后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工作。(各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充分发挥救灾捐赠和慈善捐助补充作用,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恢复重建。(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牵头)

加强对恢复重建项目确定、资金管理的检查和指导,建立项目管理制度、资金监管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确保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牵头)

4.积极探索突发事件保险制度,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开发推广相关险种,发挥商业保险在恢复重建中的作用,提高灾后经济补偿能力。(市金融办牵头)

建立应急心理救助长效机制,整合心理干预专家力量,联合有关社会组织,对受灾公众进行心理干预和心理救援,鼓励受灾群众自力更生、重建家园。(市卫生局、红十字会牵头)

5.加强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的科技支撑条件建设,推广应急高新技术和现代化产品,逐步形成应急科技支撑体系,积极扶持应急产业发展。加强物联网技术在应急管理领域的应用,推广新技术、新装备。(市应急办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商洛学院,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等相关单位参与)

深刻剖析我市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应对过程,为突发事件趋势分析、风险隐患排查与管理、应急预案管理、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突发事件应对评估等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市应急办牵头)

采用定性与定量的评价方法,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全面的应急管理能力评价体系,并将其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市应急办牵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分工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规划》组织实施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分级负责,科学安排,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规划实施责任主体,强化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全市应急体系建设目标和任务的顺利进行。

(二)细化工作任务,强化督查落实机制。要科学分解规划目标任务,制订年度工作方案和进度安排表,对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跟踪检查,定期督查,及时发现突出问题,出台措施政策,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三)完善资金保障,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各县区政府要将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经费和突发事件处置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快规划建设项目申请报批,与项目有关的县区政府提供必要的资金、土地等配套条件。依托企业等有关方面建设的项目,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所需资金由政府和企业共同承担。

(四)加强考核通报,适时开展监督评估。各牵头单位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规划建设目标任务进展情况报市政府。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将定期对《规划》主要建设任务、重点建设项目落实情况、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予以通报。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将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工作,提出对策建议,形成评估报告报市政府。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14日

扫描打开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