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11208-071430-402 | 文 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2-09-03 00:00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重点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市级重点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2012年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抓好组织实施。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23日
商洛市市级重点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快县域城镇化进程,实现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提高全市城镇化发展水平,市政府在原有7个省级重点镇的基础上,再遴选了10个基础条件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建制镇,一并作为带动全市小城镇发展的市级重点镇进行建设。按照省政府关于重点镇建设的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改革推动、产业支撑、政策支持、机制激励、体制保障”的工作思路,通过农业产业化、工业园区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模式,大力发展镇域经济,完善市政服务设施,优化产业布局,优化人居环境,加快人口聚集,不断增强重点镇的综合承载力和核心竞争力,使其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全市建制镇健康、快速发展。
二、发展目标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从扩大规模、强化功能、提升管理入手,按照“标准建设、示范先行、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思路,通过3年时间,努力打造一批县域经济发展的亮点镇,带动全市所有建制镇发展。到2014年,重点镇新区面积平均增加0.5平方公里以上,镇区总面积达到或超过1.2平方公里,人口平均增加到5000~10000人;按照建设标准新区,改造提升老区,做好镇域社区的要求,建成满足基本需求的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实现统一收集处理,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形成完整的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体系,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健全,初步达到设施完善、功能齐全、产业兴旺、环境优美、各具特色,具有一定辐射带动能力的县域经济、社会和文化副中心。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规划指导,推进标准化建设。按照市、县总体规划和城乡一体化规划要求,与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相衔接,高标准编制重点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在编制重点镇建设规划时,要突出地域风貌特色,明确功能定位、建设规模、产业支撑和交通体系,切实增强规划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按照标准化模块,推进新区建设和老区提升改造,统筹考虑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努力实现协调发展。要紧密结合撤乡并镇、迁村并点、移民搬迁等工作,以中心村和条件较好的自然村为重点,规划建设分布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新型农村社区,促进重点镇居民点合理布局。
(二)强化镇区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按照统一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比照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加快镇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完善镇域交通、电力、通讯、污水管网和垃圾清运设施,加快园林绿化建设,不断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建设,依据人口规模、结构分布和设施服务半径,合理建设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服务设施,不断完善重点镇综合服务功能。每个重点镇要有功能完备的中小学、幼儿园、中心卫生院及文化站、农业科技服务站等公共服务机构。要加强城镇综合防灾体系建设,重点做好防洪、排涝、抗震、消防等工作,防止和减少灾害发生与损失。
(三)优化主导产业,提升镇域经济实力。各重点镇要依据自身资源秉赋和区位优势,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分类实施、全面推进”的思路,多形式、多途径发展主导产业,打造特色名镇。要积极研究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努力将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结合,强化重点镇产业支撑,逐步形成专业化、规模化的主导产业,提高镇域生产总值,提升经济实力。要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统筹安排居住区、公共服务区和产业发展区,因地制宜发展工业、旅游业、商贸物流业,大力发展城郊农业、设施农业和观光农业,努力形成各具特色、优势明显的镇域经济核心。要以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为前提,加强政策引导,搭建发展平台,加快文化教育、信息咨询、餐饮住宿、娱乐购物等服务行业发展步伐,逐步建立科学合理、功能完善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四)加强社区管理,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完善城镇社区公共服务功能,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将重点镇中心村村委会改为新型社区居委会,完善社区管理机制,加快“两委一站”(社区党支部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服务站)和“一部三室三站一场”(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办公室、警务室、图书室、社会保障和救助工作站、卫生计生服务站、文体活动指导站、室外活动广场)建设。按照小社区、大服务的理念,支持由社区承担公益性、社会性、群众性管理职能。加强社区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医疗卫生、儿童教育、家政服务等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提升社区综合服务能力。
四、优惠政策
(一)市政府每年为每个重点镇提供100亩土地增减挂钩指标。
(二)各县区政府每年为每个重点镇安排50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用于重点镇基础设施建设。
(三)从2013年起,市财政连续三年每年安排300-500万元资金,用于奖励年度建设成效突出的前10名重点镇。
(四)优先配齐重点镇村镇建设岗位专职干部。
(五)综合运用保障性住房、陕南移民搬迁、鼓励农民进城创业等相关政策,优化捆绑有关项目,统筹安排相关资金,优先支持重点镇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对市级重点镇建设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分管秘书长和市建设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文广局、卫生局、城投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级重点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市级重点镇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市建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也要尽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夯实工作责任,确保重点镇建设顺利推进。
(二)创新机制。一是建立长效管理制度。扩权强镇,推进重点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合理确定重点镇财政管理体制,赋予重点镇部分县级经济管理权限,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将城市管理机制向重点镇延伸,按照县城标准征收基础设施配套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和污水处理费,全额用于重点镇基础设施运营和维护。二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率先在重点镇范围内实行户口一元化管理。取消城乡分割的“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划分方式,按照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凡进入重点镇的外来人员,只要有稳定的居住地,有稳定的就业或者稳定的收入来源,均可办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居民户口。三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重点镇社会保障制度,凡办理落户的外来人员,实行与居民统一的低保、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加快重点镇居民社区化管理改革,加大在就业创业培训、小额贷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降低进镇农民创业的市场准入门槛,尽快形成能够进得来、留得住的新机制。四是加大对规划、建设、城镇管理等方面专业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交流,尽快改变基层专业人员短缺的实际困难。
(三)深入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阵地和宣传形式,全方位、立体化,广泛深入地宣传重点镇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规定,特别是加快重点镇建设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和具体措施,努力营造广大群众、投资企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重点镇建设的浓厚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及时开辟重点镇建设工作宣传专栏,及时播发、刊登重点镇建设工作的新举措、新动态和新成果,宣传先进典型,引导社会舆论,真正把干部群众的热情和干劲引导到重点镇建设上来,把社会各界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重点镇建设上来,共同推动重点镇快速发展。
(四)严格考核。市级重点镇建设实行“月通报、季讲评、半年观摩、年终考核奖励”的工作推进机制,即每月对重点镇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总排名;每季度组织在工作开展好的镇召开现场讲评会,学习先进经验,鞭策激励后进;每半年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重点镇建设情况进行观摩,评比打分,排出名次;年底前结合月通报、季讲评及半年观摩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对年度综合考核优秀的重点镇,市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对排名后两位的镇通报批评并挂牌督办,挂牌督办后次年一季度内仍无明显进展的,将予以摘牌除名。
附:市级重点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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