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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 引 号 20211208-071439-981 文  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2-09-03 00:00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按照中省统一部署和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要求,现就迅速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期,国内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尤其是8月26日、27日,我省延安、榆林境内相继发生两起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影响,引起了各级各方面的高度关注。今年以来,尽管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工矿商贸和消防事故起数呈上升趋势,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也成倍增加,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安全生产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在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之际,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站在讲政治、讲大局、保稳定、促和谐的高度,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按照全面动员、安排部署不留死角,突出重点和关键环节不留纰漏,落实责任、强化整改不留隐患,跟踪督查、建立档案不留空挡的总体要求,从9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0天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9月1日至9月3日),制定方案、组织动员。各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对大检查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9月4日至10月15日),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各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全面整改。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大检查工作情况和“国庆”期间安全工作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10月16日至31日),检查验收总结阶段。市安委会组织检查组分县区、分行业进行检查验收。

(二)检查重点

以道路交通、煤矿及非煤矿山、建设工地、危险化学品、民爆烟爆、公共聚集场所消防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1、交通运输领域。以人、车、路、站为重点,检查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事故高发路段以及危桥险路治理情况;全面排查营运资质、手续、例检和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运行情况;超员超速超载、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车辆“带病”运行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防范查处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工作情况。铁路交通要加强对铁路道口安全检查,对线路、车辆、设备、信号、供电、制度和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排查。

2、煤矿、非煤矿山及尾矿库领域。煤矿重点检查相关县区煤炭资源整合矿井、兼并重组矿井和在建矿井建设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煤矿停产整顿关闭政策执行情况;矿井防灭火、防冒顶工作落实情况;煤矿转包和非法违法承包分包行为、未批先建、资源整合矿井边建设边生产、不按设计施工情况,以整合、建设为名非法组织生产以及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等违规违法生产行为的查处情况。非煤矿山和尾矿库重点检查矿级领导下井带班等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尾矿库监测系统、地下矿井通风系统、提升运输系统运行情况,对通风系统不完善、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工艺采掘施工、以包代管、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不完善,以及尾矿库擅自改变设计、不按设计进行筑坝、不按规定进行尾矿排放、超能力生产排放尾矿、安全设施不健全及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的,一律责令停产整改。

3、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检查高层建筑、地下深基坑、隧道、桥梁等危险施工场所,检查高大模板支撑、起重机械、脚手架搭建等重点施工环节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认真排查防坍塌、防坠落、防火灾、防触电等方面安全隐患,纠正违规违章行为。

4、危险化学品领域。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道路运输和管道运输、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地下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存在的违章建筑占压、安全距离不够和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等重大危险源是否处于受控状态等问题;在建或已建成投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存在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违法建设行为。认真排查烟花爆竹非法违规经营等问题,严肃查处民爆器材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爆破各环节的违规现象,加强重点环节的安全监控。

5、公共聚集场所消防领域。公安消防、质监、商业、旅游、教育、卫生、文化等部门要组织对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学校、医院、文化娱乐、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针对近期召开的“旅游节”和“国庆”黄金周旅游安全,认真落实事故应急预案以及人员控制和疏导措施,进一步加大对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其他行业领域要立足实际,针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活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三)检查方式。此次检查以县区和行业部门为单位,采取属地负责、行业指导、专家参与、联合检查、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进行。各县区和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迅速动员部署,精心制定方案,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根据检查的主要内容,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单位进行重点检查;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多渠道的督查活动,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四)督查检查。为了推动大检查深入有效开展,市政府将组织8个综合督查组,对各县区和相关单位开展督查检查。第一组: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城管局参加,督查市直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第二组:市建设局牵头,市农业局、商务局参加,督查商州区;第三组:市质监局牵头,市总工会、林业局参加,督查洛南县;第四组:市交通局牵头,市水务局、供销联社参加,督查丹凤县;第五组:由市国土局牵头,市旅游局、药监局参加,督查商南县;第六组:市公安局牵头,市文广局、消防支队参加,督查山阳县;第七组:市交警支队牵头,市工商局、环保局参加,督查镇安县;第八组:市安监局牵头,市监察局、教育局参加,督查柞水县。督查要以“打非治违”活动、“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安排部署、节前安全检查、十八大安全稳定情况作为重点,切实做到部署、领导、人员、责任、检查、整改“六到位”,确保督查检查扎实有效开展。督查结束后,各牵头部门要写出书面汇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查。

三、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精神,认真分析当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形势和特点,紧紧围绕“人、车、路、企、管”五要素,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防止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打造平安畅通出行环境。

(一)全面开展班线客车排查整治。结合“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立即对客运车辆进行全面清理,尤其是长途客运线路,要逐人逐车逐站开展排查。重点排查驾驶员营运资格、交通违法记录、车辆安全性能、应急出口是否通畅、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以及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问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路运营。

(二)坚决落实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的规定。

积极为长途客运驾驶员创造休息条件。疲劳驾驶是诱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交通部门要督促客运企业合理安排班次,严格落实驾驶员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站等地建立长途客车驾驶员中途休息点,为驾驶员落地休息和轮换提供服务。10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凡没有建立中途休息点、不能实现驾驶员落地休息的线路,坚决予以停运。

2、切实加强道路巡查监控。公安交警和公路管理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努力形成遏制“红眼客车”行驶的工作合力。交警部门要在高速公路入境收费站设立检查点,对过往客车做到逢车必检查、逢车必登记、逢车必拍照、逢车必宣传;加强道路巡查,对凌晨2时至5时运行的客运车辆,要引导到就近服务区、休息点休息,坚决停止行驶。

3、加强对客运车辆运行的动态监控。交通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进一步落实监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客车GPS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管理规定,充分发挥监控平台的作用,对车辆运行情况实施全过程监控,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理车辆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对各类违法信息及处理情况要留存在案,至少保存3年。

(三)严格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开展旅游包车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旅游包车客运的安全管理。要对旅游包车企业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对没有取得省际班线资格的企业,禁止从事省际包车业务。

(四)进一步加强客运班线管理。交通部门要严格长途客运班线审批,加强班线途经道路的安全适应性评估,合理确定营运线路、车型和时段。对夜间途经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含三级)以下山区公路,不得批准客运班线;对未落实长途客运班线安全管理要求的企业,暂停其参与班线招投标、新增运力审批。

(五)全面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交通、交警部门要联合行动,扎实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公路病害。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易发路段,要采取工程措施,增设安防设施和警示标志标牌,提醒司机减速行驶,防止事故发生。

四、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以“促和谐、保稳定”为目标,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与“打非治违”活动、与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持续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要围绕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危化品和烟爆民爆、建筑施工、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和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六个专项整治,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各方职责,推动整治工作深入有序开展。认真推广潼关模式,学习借鉴潼关经验,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打击治理措施,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确保非法违规经营建设行为关闭取缔到位、治理处罚到位,不留后患和死角,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在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的过程中,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过程控制的制度化建设,大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过程控制和精细化管理先进经验,督促企业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树立一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先进单位,以点带面,促进安全文化建设更加广泛深入开展,全面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平安生活”意识。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制订完善有效的应对措施,强化预警预报和信息共享,积极主动地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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