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11208-071533-214 | 文 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2-08-03 00:00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确保住房保障各业务系统的顺利部署和正常运行,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电子政务网络和统一平台建设的意见》(陕办发〔2006〕39号)、《陕西省电子政务基础资源共享实施办法》(陕办发〔2010〕13号)和省住建厅、省信息办《关于做好全省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2〕180号)要求,现就全市五级(省、市、县、街道、社区)住房保障工作信息平台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商洛市住房保障信息平台依托市、县两级统一平台和电子政务骨干传输网(电子政务外网)进行建设。市级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建设部署在市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上,各县区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建设部署在县区电子政务统一平台上。市、县区建设部门和电子政务主管单位要严格按照省上的统一部署,做好平台搭建、网络环境准备和系统部署工作,开展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数据录入、迁移、比对工作,对已经录入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信息、已保障家庭信息、已分配的保障房源数据、住房状况调查数据和轮候信息重新进行整理校对。
二、时间安排
(一)7月30日-8月3日,各县区建设部门完成数据整理工作,开展并完成业务联系需求等相关调研工作;
(二)8月4日-8月20日,市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各县区电子政务办公室完成系统实施前的各项环境准备工作,并会同市县区建设部门进行系统部署实施;
(三)8月21日-8月31日,全面完成各项前期部署工作,进行数据入库和联调;
(四)9月1日-9月30日,系统上线试运行。
三、有关要求
(一)为加强对住房保障工作信息平台建设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秘书长任组长,市建设局长、房管局长任副组长,市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平台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和综合协调。各县区也要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尽快启动平台建设工作。县区领导小组名单于8月3日前报市房管局。
(二)各县区政府要严格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做好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应用终端设备交接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2〕188号)文件要求,于8月3日前将本辖区内的街道办事处(县城所在镇、省级重点示范镇)、社区的规范名称和平台建设工作责任人名单报市房管局。
(三)本次数据整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对照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联系人:张珂 联系电话:2330850 传真:2333882)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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