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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市规划执行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20211208-071612-919 文  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2-06-20 00:00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市规划执行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于近期内在全市开展城市规划执行情况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专项督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6月13日至6月22日),各县区制定自查方案,对本辖区内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形成自查整改报告报市规划主管部门。

(二)督查阶段(6月25日至6月27日),市政府派出督查组赴各县区进行督查,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二、督查内容

(一)各县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修编、审批、实施情况;省级重点镇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情况;各县区项目集中区、工业园区规划的编制、实施情况。

(二)“一书两证”核发情况;《商洛市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情况(重点是房地产开发项目申请变更规划设计、调整容积率的审查、审批情况);违法建设项目查处、整改情况,包括对群众举报、投诉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县城总体规划的宣传、执行情况;规划审批事项的公开、公示情况,包括规划论证会、听证会召集情况。

三、检查方式

本次督查采取“查、看、听、访”等四种方式进行。一是查资料。通过查看规划文本、项目审批档案等资料,检查规划编制和项目审批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资料、要件是否齐全;二是看现场。深入县城及重点镇,检查总体规划执行情况是否到位,重点建设项目是否按审批内容进行建设;三是听汇报。通过听取县区工作汇报,了解规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四是访群众。通过走访群众,了解县区总体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四、工作安排

本次督查活动分三个工作组同时进行,具体安排为:第一组由市规划局副局长郭斌任组长,市城管局副局长郝光洲任副组长,成员为市规划局、城管局、市政府督查室相关工作人员,负责督查商州、丹凤、商南等县区;第二组由市监察局副局长吴传国任组长,市规划局纪检组长郭立新任副组长,成员为市监察局、建设局、规划局相关工作人员,负责督查洛南县、山阳县;第三组由市国土局副局长赵秋俊任组长,市建设局副调研员李建洲任副组长,成员为市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相关工作人员,负责督查镇安县、柞水县。

五、有关要求

1.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督查活动,认真自查整改,并积极配合做好资料整理、现场检查、汇报座谈等各项准备工作;

2.各督查组要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对现场查纠出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并加大跟踪督查力度,确保专项督查活动取得实效;

3.督查活动结束后,各工作组要形成书面报告,交市规划局统一汇总后报市政府;各县区要严格按照督查组的整改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于7月10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市政府。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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