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11208-071643-500 | 文 号 |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2-07-13 00:00 |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 称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重点工作月考季评的通知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 种 |
为进一步增强政府执行力,促进各项工作全面落实,2012年第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5月起对重点工作实行月考季评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月考季评工作制度
月考季评就是市政府各位副市长按照分工,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从中选择事关全局、覆盖县区的3项重点工作,每月亲自主持召开一次重点工作推进会进行督查考评,每季度亲自主持召开一次重点工作点评会进行综合点评。承担重点工作任务的政府工作部门在每月5日前按照工作进度要求,逐月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时限,报分管市长审定;下月5日前由分管副市长主持召开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重点工作推进会,对当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督查考评,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落实推进措施。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各位分管副市长亲自主持召开县区分管领导、市直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上一季度重点工作点评会,各分管市长对县区和部门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点评打分排出县区名次。月重点工作推进会和季度重点工作点评会要形成专题会议纪要,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并由政府督查室和有关科室进行跟踪督办落实。
二、客观公正地对重点工作进行评价
每季度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点评打分、排名通报,是落实月考季评制度的关键环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积极探索,抓好落实,切实增强月考季评工作的操作性和实效性。每季度重点工作点评会前,由市直牵头部门和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负责,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逐一核查,分管副市长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对县区和承担重点工作任务的市直部门逐一打分。县区每一项重点工作都要排出名次,按3:4:3的比例确定三个等次,第一等次可获9-10分,第二等次可获7-8分,第三等次可获6分及其以下分数。每一位副市长对其分管的市直部门结合3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综合排出名次,按3:4:3的比例确定三个等次,第一等次可获9-10分,第二等次可获7-8分,第三等次可获6分及其以下分数。
三、切实加强对月考季评工作的组织领导
建立重点工作月考季评制度,是为政府及时了解工作动态、增强工作交流搭建的平台,是今年政府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推进落实。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准确领会把握具体要求和核心内容,不折不扣地全面贯彻落实。各县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尽快制定《重点工作月考季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抓好重点工作任务的督查落实,建立和完善月考季评工作长效机制。市政府督查室要将月考季评制度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内容进行督查,每月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每季度对部门和县区进行一次考核排名通报。
附:市政府各位副市长年度分管重点工作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
扫描打开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