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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szfb/2024-00511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06-21 17:46
名  称 《商洛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近期,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了《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发〔2024〕9号,规范性文件:商规〔2024〕007—市政办004),即《商洛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办法》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健全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提高服务供给水平,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3〕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由市民政局负责,起草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经组织相关部门对《实施方案》和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进行了充分讨论协商。市民政局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对《实施方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程序提交市政府审定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由总体要求、重点工作、保障措施三个部分组成。《实施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基础性、普惠性、共担性、系统性”原则,紧扣国家和省级政策明确的重点工作、国家和省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等要求,结合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实际,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推进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总体要求。主要提出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党对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工作思路。明确了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更加完善,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更加合理,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围绕推进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6项重点工作任务、19条具体措施。第一项是制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提出了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1条措施。第二项是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提出了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建立困难老年人主动发现机制、加强困难老年人探访服务、推动“互联网+养老服务”发展等4条措施。第三项是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提出了建立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制度、落实养老服务优惠扶持政策等2条措施。第四项是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提出了科学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布局、配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拓展基本养老服务设施供给渠道、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等5条措施。第五项是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提出了完善城市养老服务网络、优化县域养老服务资源布局、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扩大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建设老年人友好型社会等5条措施。第六项是提升养老服务队伍能力,提出了加快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健全养老护理员激励制度等2条措施。

(三)保障措施。将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监督考评、加强宣传引导等3个方面,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三、《商洛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说明

在《实施方案》中,一并印发了《商洛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共包含7个物质帮助项目、10个照护服务项目、2个政策扶持项目和7个关爱服务项目等四类26个服务项目。

《商洛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既有面向特定群体老年人的普惠服务项目,也有面向特殊困难老年人的保障服务项目。下一步,《商洛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内容将根据国家和省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调整情况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

《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基本养老服务的服务类型、服务项目、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及标准;明确了涉及基本养老服务工作部门责任,进一步整合资源,形成政策合力,共同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保障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

四、政策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人:商洛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咨询电话:0914-232293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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