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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szfb/2024-00568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07-31 17:31
名  称 《商洛市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近期,市政府印发了《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发〔2024〕1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2年4月28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指出,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在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我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增多增强,统筹发展和安全应对防范气象灾害重大风险的要求越来越高,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气象服务保障的需求越来越多样。《纲要》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具体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推动气象防灾减灾暨高质量发展示范市建设,我局立足商洛实际,于2024年年初启动编制《商洛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实施方案》,并在6月份召开的全市气象高质量发展推进大会上征求了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督查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应急局等23家单位的意见,并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于7月11日市政府2024年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气象强省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陕政办发〔2020〕30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由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导向,加快推进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社会服务现代化,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到2030年,气象科技深度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全面融入农业、交通、能源、生态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气象关键核心技术实现自主可控,气象科技创新、业务、服务和管理体系更加健全,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明显提升。到2035年,努力形成具有商洛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气象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和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服务体系。气象科技能力达到省内同期领先水平,结构优化、功能先进的监测系统更加精密,无缝隙、全覆盖的预报系统更加精准,气象服务覆盖面和综合效益大幅提升,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稳步提升,气象强市目标如期实现。

(二)主要任务。包括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能力,提升生态文明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四个方面,17条具体措施。包括增强气象灾害防范应对意识;提升社会公众气象灾害应急避险能力;深化巩固防汛救灾“双2+5”工作机制,建立“三合一”防灾减灾平台;健全预警联动响应机制;加强气象灾害风险防范;提升精密气象监测能力;提升精准气象预报能力;提升精细气象服务能力;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减灾能力;全面推进全国气候生态价值实现试点工作;提升卫星遥感技术应用能力;加快建设秦岭温室气体监测站;加快推进秦岭国家气候观象台建设;建设现代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实施“气象+”赋能行动;加强气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气象人才发展环境。

(三)保障措施。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支撑保障、增强创新动能、强化督导落实4项具体保障措施,确保我市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政策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人:商洛市气象局业务科。

咨询电话:0914-238658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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