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 -> 其他文件 -> 政策解读 -> 正文
《商洛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szfb/2025-00218 发布机构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01-20 17:19
名  称 《商洛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商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近期,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商洛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商政办发〔2024〕2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管理办法》有关情况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我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管理,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商洛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

2.《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函〔2021〕131号)。

三、制定过程

我局结合市情,起草了《商洛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后,一方面向各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书面征求了意见建议,另一方面通过商洛政务服务平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了意见建议。经进一步完善,按程序报请市政府审定后,最终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八章四十一条,主要规范了12345热线运转流程,建立了协调统一、分工明确、运转有序、监管有力的热线接办机制。

第一章总则。依据国家及省级相关文件,结合我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设和运行实际,制定该办法以加强12345热线管理,提升服务质效;12345热线是市委、市政府设立的非警务、非紧急类综合服务平台,提供全天候服务。

第二章职责分工。明确市12345热线工作主管部门职责;明确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管委会12345热线工作主管部门职责;明确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作为12345热线承办单位的工作职责。

第三章受理范围。12345热线全面受理企业和群众各类非警务、非紧急诉求,包括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等;明确不属于受理范围的诉求事项。

第四章运行机制。12345热线负责受理并分类处置服务对象提出的诉求,运行机制包括统一受理、分类处置、限时办结、评价反馈等主要环节。

第五章数据管理和应用。12345热线按照统一标准建设知识库,实现与省级热线知识库统一部署、实时共享和同步更新。

第六章质效评价。12345热线平台建立运行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承办部门运行质效进行评价,纳入地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第七章组织保障。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负责本地区(本行业)12345热线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办理有关诉求,明确专职12345热线工作人员,加强对热线工作的统筹协调,定期研究热线工作,及时解决热线运行管理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县区人民政府建立热线平台分中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12345热线的建设和运行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统筹安排相关资金,保障本级12345热线工作正常开展。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诉求办理工作,形成常态化办理机制,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及时解决企业和群众困难。

第八章附则。明确了《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五、政策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人:商洛市政务服务中心便民热线管理科

咨询电话:0914-2030566

扫描打开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