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zfb/2025-00410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5-05-22 10:44 | ||
名 称 | 《商洛市城市抗旱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文秘工作 | 文 种 |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近期,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商洛市城市抗旱应急预案》(商政办发〔2025〕14号)(以下简称《预案》)。现将《预案》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为适应新形势下城市抗旱减灾工作需要,增强干旱风险意识,落实抗旱减灾措施,提高城市抗旱主动性和应对干旱能力,确保城市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安全,最大限度减轻干旱灾害对城市经济和生态环境影响,保障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结合商洛市城区抗旱工作实际,重点对原预案中城市概况、组织体系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等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二、修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2009年2月26日起施行);
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细则》(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4.《陕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1991年1月29日起施行);
5.《城市节水用水条例》(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6.《商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等。
三、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于防汛抗旱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的用水原则,科学谋划,合理调度,优化配置水资源,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四、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商洛市城区范围内有关防旱抗旱减灾工作的应对和处置。
五、组成内容
《预案》内容包括:总则、城市概况、组织体系及职责、城市干旱预警、抗旱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善后工作、宣传培训与演练、附则、附录等10个部分。
1.总则。主要阐明了编制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编制责任等基本要素。
2.城市概况。介绍了商洛市地理位置、基本概况、气候、水资源、蒸发量、水源工程、城市供水现状、扩大供水的潜力、污水处理、干旱灾害概况等内容。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明确了市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指挥体系及其办事机构、成员单位的抗旱应急职责。
4.城市干旱预警。明确了预警等级划分、启动流程、信息报送与发布等要求。
5.抗旱应急响应。对应急响应总体要求(指挥调度权限、紧急处置措施)、应急措施启动程序、4个级别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结束等3个方面作了明确和规范。
6.保障措施。对信息监测、资金、物资、应急水源、应急队伍、技术、医疗卫生、奖励与惩罚、其他(供电、交通、治安)等9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内容作出了规定。
7.善后工作。对灾后恢复、工作评价等2个方面内容作出了规定。
8.宣传培训与演练。对新闻报道和审查、宣传、培训、演练(市城防指、专业抢险队伍、部门联合)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9.附则。阐述预案管理、更新与解释,附相关工作图。
10.附录。规定了名词术语、指挥权限等内容。
六、解释单位及实施时间
《预案》由市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预案》自印发之日(2025年4月29日)起实施。
七、政策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人:商洛市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政策咨询电话:0914-2332159
(此件公开发布)
扫描打开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