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zfb/2025-00412 | 发布机构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5-05-22 10:47 | ||
名 称 | 《商洛市抗旱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 ||||
时 效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文 种 |
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近期,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商洛市抗旱应急预案》(商政办发〔2025〕14号)(以下简称《预案》)。现将《预案》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此次《预案》修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市党委和政府工作要求,为提高应对和处置干旱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部门协作、分级负责的抗旱体系,促进抗旱减灾救灾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干旱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重点对原预案中抗旱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善后工作、预案管理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规范和完善。
二、修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2009年2月26日起施行);
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24年1月31日起施行);
5.《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24年10月22日起施行);
6.《陕西省水工程管理条例》(2018年5月31日起施行);
7.《陕西省节约用水办法》(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8.《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细则》(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9.《陕西省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2月17日起施行);
10.《商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等。
三、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商洛市行政区域内因降水减少、供水不足引起的用水短缺,以及对生活、生产和生态造成的干旱灾害的抗旱减灾救灾工作。
四、组成内容
《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善后工作、预案管理、名词术语及附件等8个部分。
1.总则。主要阐明了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基本要素。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明确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及其工作职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办事机构及成员单位职责,县镇及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职责。
3.监测与预警。明确了干旱灾害等级划分(判定指标、等级)、监测(信息内容、报送制度及系统、部门职责)、准备(思想、组织、预案、物资、工程、预警、检查、宣传培训演练)、预警(分级、发布、解除、信息内容)等要求。
4.应急响应。《预案》对4个级别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与程序、应急响应行动、信息报送和处理、指挥调度、社会力量动员、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应急响应解除等8个方面作了明确和规范。
5.保障措施。《预案》从资金、物资、应急备用水源、应急队伍、信息监测、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治安管理、技术保障等9个方面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
6.善后工作。明确了灾后救助、工程修复及管理、保险理赔、对口帮扶、奖励与惩罚、总结评估等6个方面要求。
7.预案管理。明确了预案宣传与培训、修订完善等内容。
8.附录。阐述抗旱名称术语等内容。
五、主要修改内容
《预案》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原有预案框架结构的基础上,重点完善了响应启动条件、响应行动措施、预案保障措施等3个方面的内容。
1.优化了响应启动条件。在原《预案》应急响应启动条件中删除了“受灾救助人口”指标,新增了“城镇缺水率”、“农村生活供水困难率”2项指标,判定条件更科学,响应启动更及时。
2.细化了响应行动措施。细化了市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受旱县区及有关部门单位的应急响应行动措施,使各级响应行动措施按照由“轻”到“重”的应急响应级别逐层递进衔接,并增附了应急预案响应流程图,便于预案操作。
3.完善了预案保障措施。结合近年抗旱工作的实际,完善了资金、应急备用水源、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等4部分保障措施。
六、解释单位及实施时间
《预案》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预案》自印发之日(2025年4月29日)起实施。
七、政策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人:商洛市应急综合预警处置中心(商洛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0914-8066260
(此件公开发布)
扫描打开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