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记者从全市开放发展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会议上获悉,我市日前印发《商洛市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若干措施》,从着力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以及优化营商环境三个方面,提出了30条具体措施。
《措施》第一部分提出支持农特产品、工业产品、商洛美食、文化旅游、干部队伍等5个“走出去”;支持产业企业、名医名校、赛事展会、科技成果、金融机构、各类人才等6个“引进来”;推进开发区提标扩容,强化中心城区商业建设、县域商贸体系建设和交通建设,共15条着力扩大对内开放措施。
第二部分提出培育外贸主体、外贸物流建设、外商直接投资、国际友城建设、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外贸综合服务和跨境电商企业发展、海外仓建设等7项支持措施,着力扩大对外开放。
第三部分提出提高审批效率、保障土地供给、保障劳务用工、推动通关便利化、提高出口退税办理质效、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保障、设立开放发展专项资金等8项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
《措施》的出台,旨在进一步激励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各企业树立全市“大开放”理念和“一盘棋”思想,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全行业、深层次的开放格局,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着力补齐我市“开放不足”发展短板,聚力打赢开放发展攻坚硬仗,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